近期,市公安交管部门对在本市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8名驾驶人,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8名驾驶人中,年龄最大的68岁,年龄最小的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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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8名驾驶员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已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决,交管部门依法对其终生禁驾。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