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地,那是你的地!”山东烟台,一大叔辛辛苦苦花了3天时间才把地里的玉米收完,不成想,邻居却找到他,告诉他:你掰的是我家地里的玉米,你自己的地在那儿呢!傻傻分不清的大叔给别人做了嫁衣,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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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地紧挨着,地块的大小和形状都差不多,玉米也没有独特的品种,分不清楚也十分正常!只是,大叔辛辛苦苦给别人家收了玉米,自家的还在地里晾着,这可如何是好?关键邻居还表示:我就没有什么成就感了!

真是吃力不讨好啊!难道真的没有什么办法来弥补大叔的劳动付出吗?其实不是的!从邻里关系角度,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和谐的能够互帮互助当然不错。如果不然,从法律上也有解决途径。

@君子法之原以案说法:

1.其实,邻居不费吹灰之力就被他人收好玉米属于不当得利。大叔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对于自己付出劳动支出的必要成本,大叔可以请求给予合理范围的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但也有例外,根据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认定需要符合4个条件:第一,甲获得经济利益;第二,乙遭受损失;第三,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获利没有法律根据。

2.其实,发生这样的事,不能怪邻居,主要责任还是在大叔,他没有认清自己的地块就开始收割是造成结局的主要原因。

并且很有可能有的人家还要因为收割的玉米数量多少产生纠纷,在大叔归还对方玉米时,难免还有一些牵扯,总之,吃力不讨好是一定的!

但是从邻里关系和睦的角度来说,朴实的大叔足量归还在对方地里收下的玉米;邻居再抽空帮助大叔把自家的玉米收割回家。这应该也不算遭。

3.农忙季节,收割十分辛苦。此时,既是农民一年中最劳累的时段,也是他们满怀喜悦见证收货的时节。虽然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机械化,但还远远不够,面朝黄土背朝天还是现状。

希望大叔能和邻居友好协商,寻求最和谐的处理方案。一年的辛劳不能在这一刻变成心力交瘁,不如化危机为契机,实现双赢。

对此你怎么看呢?你觉得最终此事会怎么处理?遇到过类似情况吗?不妨留言讨论!感谢阅读君子法之原以案说法系列原创作品,关注相约更多精彩法律知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