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张丹华

10月8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8:00至10月31日17:00。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以及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陕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陕西省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完成申报。“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注意,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还要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完成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