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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小腐微贪”,决不能掉以轻心。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微腐败”若不严加整治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因此,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严惩不贷,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自己的利益有人护,从而不断增强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整治“小腐微贪”要勇于出重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及时发现和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惩治各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将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作为发力点,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摸排问题线索,集中整治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深化源头治理,扎实推动基层干部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更好服务于民。

整治“小腐微贪”要敢于下猛药。一方面要强化政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紧围绕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及时开展专项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基层监督力量,积极开展纪巡审联动,加大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约束力度,持续释放不敢腐、不能腐的强烈信号。

整治“小腐微贪”要善于亮实招。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廉洁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分层分类开展各项警示教育活动。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营造廉洁氛围,涵养清风正气,推动基层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同时,要积极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真正把惩治防贯通起来。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找对策,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