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贺林平
10月8日,珠海市三防指挥部发出通告,经会商研判,决定于10月8日12时00分起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请各位市民和相关单位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10月8日12时起有序采取停课措施,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三、全市在建工地做好机械设施设备的加固工作,停止户外大型集体活动。
四、回港避风船舶不得擅自离港。
五、全市避难场所开放,暴潮巨浪高危区、滨海旅游度假区、危破房、地质灾害点、低洼地简易房及户外施工作业人员等临险人员转移到安全场所。
六、远离临时建筑物、大树、广告牌、海边、河边、山边、水浸地下空间等危险区域,车辆不要停放在低洼路段。
七、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做好转移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