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必须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否则系严重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征地拆迁不给补偿就占用土地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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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的徐先生承包土地耕种数十年,该地因工程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后,他与征收方就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还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有关部门就开始施工建设,并将徐先生的地上种植物全部清理。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方没有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未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无偿占用土地的,违反先补偿搬迁的法定原则,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

被征收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委托律师申请信息公开,查阅相关的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对征地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再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协商的方式,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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