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鲜敢

为切实减轻西藏职工医保门诊费用负担,进一步提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能力,近期,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的通知》,决定进一步调整提高西藏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主要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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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起付标准

在职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由300元调整为2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由210元调整为140元。

举个例子

西藏医保参保人在职职工小李2023年内,第一次因感冒在成办医院门诊就诊花费80元;第二次因肺炎到成办医院门诊就诊花费200元,他两次都能报销吗?

答:若小李就诊产生的上述医疗费用均属于政策报销范围内。

第一次就诊金额80元未达到在职职工200元的起付线,无法报销。80元纳入年度起付线累积。

第二次就诊金额200元,加上第一次就诊金额80元,累计就诊金额为280元。

如果按照以往300元的起付标准,小李两次就诊均无法报销。

按照目前200元的起付标准,小李两次就诊累计280元,扣除起付标准200元,剩下的80元可以按照比例纳入报销范围。

保持报销比例

西藏职工医保患者在成办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70%(与原政策一致)。

举个例子

还是上面的小李,在职时,可以报销:80X60%=48,即可以报销48元;如果他退休后,同样的情况下,按照退休人员140元的起付标准,剩下的140元可以按照比例纳入报销范围:140X70%=98,即可以报销98元。

提高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至50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不纳入年度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封顶线计算。

举个例子

在职职工小李2023年内,因多次在门诊就医,累计花费9200元。他今年一共能够报销多少钱?

答:如果按照以往30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若小李2023年在门诊产生的9200元医疗费用均属于政策报销范围内,扣除200元的起付标准,则按照报销比例9000X60%=5400元,但只可以顶额报销3000元。

按照目前50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小李2023年可报销金额5000元。

(综合西藏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