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早已是老生常谈,可仍就有些驾驶员不以为然,有甚者在面对民警执法时竟然提出“给钱私了”的方式解决。

10月02日22时许,江西高速警察直属二分局第五大队执勤民警在都九高速公路湖口收费站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现场查获一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5mg/100ml。面对执勤民警,徐某某竟然提出“通融一下好不好,我现在送5000块钱给你们”。听到此话,民警立马出示证件并霸气回应“送5万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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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县中医院进行抽血取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6.7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