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于10月1日,广州发出的某班高铁列车的二等座车厢内,一名染着金头发、穿着露脐装、讲着中国话的小仙女因“占座问题”被乘警找到,面对乘警的三次警告,小仙女不仅口出狂言并掌掴乘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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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警情通报来了,写的文邹邹,显得很克制,但是克制的有点过火了。通报称:一女性旅客只某某占用他人座位,被列车工作人员劝离,后来在车厢过道吵闹,本次列车乘警到场处置过程中,被其用手掌击打。

“手掌击打”这个词在这个场景用,感觉让人特别别扭,直接这样写:一名女子霸座,不听工作人员劝离,在处置过程中威胁警察,并趁警察不备,猛扇警察耳光,涉嫌暴力袭警。这样简单明了,也能起到震慑作用,难道不好吗?

按说用手掌击打这个词也没错,但意义不大,有时候文字表达的准确有余反而不妥,如果本次击打的不是乘警而是顾客,肯定就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反感。

该女子霸座在先,竟然还敢殴打警察,足见法盲加流氓的程度,这一巴掌,打的不是警察,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只是这一巴掌,打开了自己和子女人生的另一扇大门,不知道这位小仙女坐在板凳上时,会不会留下懊悔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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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因为“霸座”问题多次出现冲突,还搞出几次所谓的“互殴事件”,有理说不清,争议不断,广州铁路本次事件处理的就挺好,遇到霸座的直接找乘警,乘警及时站出来处理,超出乘警权限范畴的,就直接交给人民警察。

以后遇到类似情况,铁路工作人员和警察就应该像这趟列车一样,及时站出来处置,否则总是相互的手掌击打也不是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