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们运用手机进行通信越来越普及,通过手机上网便可以得知天下事的这种情况十分普遍,所以人们对手机通信的依赖程度越来越深。

电话通信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又加强了人们之间的联系,让人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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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着诈骗手段的增多,骗子也将手段盯上了电话通信中,利用电话通信进行对当事人的诈骗的这种行为数不胜数。

当事人在被电话诈骗时无法分清事情的真假,通过不小心泄露的自己的个人信息,便让骗子得手,卷走了当事人的钱财。

随后诈骗几乎是集团行动,他们把诈骗的大额金钱通过转移到国外、变换成黄金等形式转运过去,混淆耳目,一旦被诈骗集团骗走,即使是通过报警让警察来追查,也很难追到自己丢失的钱款。

案情简介

在2018年的9月,广西省荔浦市社保局就发生了一件重大的又出乎人意料的事情——社保局竟然被电信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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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一出大家都很震惊,普通百姓被电信诈骗无法避免,怎么连社保局的人员也分不清诈骗呢?

事情又应从社保局的出纳员吴某说起。

吴某在毕业后经过自己的努力顺利进入了社保局工作,当起了社保局的出纳员,一直认真工作,兢兢业业。

正在认真工作的吴某突然接通了一个自称是快递的电话,说她在购买的快递出现了问题,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机密信息来证明,否则将收不到快递。

吴某并没有多想,在得知诈骗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后,便放松了警惕,将自己的身份机密信息告诉了他。诈骗人员告诉她不要担心已经处理好了,她也就没有多想。

殊不知这才是被卷走社保局大额财产的开端。

挂断电话后,诈骗团伙便开始了远程操作,将荔浦市社保局账户中有关被征用农民补偿款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五百二十一万七千元转入自己的账户中,随即对其转走,占为己有。

直到第二天下午,吴某通过查看农民补偿款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剩余,发现大量的金额对不上,这才后知后觉感到不对,是自己被昨天的那通快递电话骗走自己的身份信息,社保局的金额被转走,自己遭受到了电信诈骗。

随即她立刻上报给自己的上级,并且选择报警,接下来警方接手了这件事,并立即开展了调查行动。

然而诈骗团伙一系列的行为根本无法查到他们的行踪,在一开始便使用国外的号码,根本无法查询到诈骗团伙的具体位置,也无法定位诈骗团伙找出诈骗团伙

因为诈骗团伙的诈骗手段太过高明,一般的经过诈骗集团卷走的金钱无法追回。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警方日日夜夜的不懈坚持与努力下,终于发现了端倪。

原来在诈骗的521.7万中有100万流入了黄金市场,将钱财换算成了黄金,打算运用这种手段来混淆视听,让别人以为这是合法的金钱,通过转换,可以流入账户中,从而把这100万占为己有。

警方通过多方面排查,最终抓到了这100万流入黄金市场,经过不懈努力下,发现这是两家公司帮助其黄金转换过程。

这两家公司分别为聚一公司与金润公司,他们明知道这些金钱的来源都是违法的,却帮助其金钱转换的行为,助纣为虐,这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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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警方将金润公司与聚一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刑拘,进一步对其进行调查审问。

经过审问、证据取得后,可以证明两个公司的有关人员为了牟取自己的利益而选择挑战法律的底线,帮助诈骗集团把诈骗金额转换成黄金,触犯刑法,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案释法】

1.两个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聚一公司和金润公司触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聚一公司和金润公司在面对不知名的巨额需要运用黄金转换的钱财时,没有选择向警方表明这个事件,在明知这是犯罪行为时没有及时制止,而且选择为了自己的利益促使大量的被骗钱财转换成了黄金,让诈骗集团的计划得逞。

虽然不是聚一公司和金润公司主导的诈骗行为,但是却构成了对犯罪隐瞒的行为。

我们身为良好的公民,不论从事什么行业,都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利而去对犯罪隐瞒。

所以这是触犯了掩饰、隐瞒犯罪的所得罪,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需要这两个公司负出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第312条规定,掩盖、隐瞒犯罪的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聚一公司与金润公司明知道这是犯罪的行为,还为了犯罪所产生的收益选择隐瞒犯罪行为,这完全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第312条规定,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来承担自己的责任,付出法律代价。而司法部门理性对其做出处决。

经过调查取证后经由法院判决,判决聚一公司与金润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一年零十一个月至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对其公司进行罚款。

在法律的制裁下,相信金润公司与聚一公司都可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并不再做这样的事情,出来后洗心革面做一个遵守法律、遵守纪律的好人。

这也告诉我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不能因为贪图小的便宜而去包庇违法犯罪的行为,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指认这种行为,做干干净净的生意与干干净净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才是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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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某违法了吗?违反了什么法律?

身为社保局的出纳员的吴某在社保局遭遇电信诈骗骗走521.7万这件事上是违法的,她违反了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在此事件中,吴某虽然没有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她将公司的机密信息泄露出去,给了诈骗集团可乘之机,这才让社保局的521.7万被骗子骗走转移,酿成了不可逆的后果。

吴某这种行为违反了滥用职权罪,使社保局遭受重大财产的损失,所以应该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

根据吴某的行为再加之刑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情节较轻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的,将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但是吴某在做这件事的时候并不是有意的,她是遭受到了诈骗团伙的欺骗。

诈骗团伙诈骗其有快递确认而需要她的机密信息,是一种极其让人没有防备的方式。

于是没有防备心的吴某就相信了诈骗团伙,这才导致这种结果。

刚入职的吴某在得知这件事以后,没有任何隐瞒,选择直接上报上级和打电话报警,没有去逃避因自己的错误而导致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具有勇气的行为。

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吴某两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也希望吴某主动承担法律责任,增强警惕,以后不要再轻易相信他人。

再遇到这样的行为立刻进行询问查询与确认,而不是一味地为了自证,使自己的信息泄露,造成个人或者单位的巨大财产损失。

案件评析

通过这件事告诫我们在进行电话通信时,一定要注意网络诈骗。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现在,任何诈骗手段都可能出现,即管是自己的亲朋好友也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当面确认,或者设置你们才懂的暗号。

在电话通信时,如果有人利用激将法等手段逼迫你说出自己的身份信息来自证清白,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信电话中的人。

正如本案件中的快递信息,一定要及时查询自己的购买记录,确认快递单号与快递物流信息,及时上报自己的上级。

从案件中说明,任何诈骗都是违法的,隐瞒诈骗或者帮助诈骗的进行也是违法的,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公司或者集团不能因为一些小利益而去隐瞒违法犯罪行为。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做了违法的事情就一定会被抓到,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要保持初心,只有干干净净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才能在市场中立足,要做一个遵守法律、对社会有贡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