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都指责我?”浙江,一服装实体店老板在网上发布了视频,显示:两名女子在店里无人时私自拿走2件衬衫,转账100元后离开。她表示:连成本都不够,付得太少了。被大量网友吐槽:那你为什么不待在店里?(来自:咸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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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布的监控视频画面,我们能看到,2名年轻女孩走进服装店后,看上了几件衣服,便在门口喊“老板……老板……”,看到无人回应后,她们便又回到店里。拿着喜欢的衣服,对着摄像头说“这件……还有这件”,随后把衣服装进袋子里,转账离开。

我们从画面里看不出转账的数额,以及女孩与老板在微信上的沟通情况。隔天,该店主又发视频表示:买家已加微信得知报价,转账离开。不知道意思是:事后加微信得知报价,补了差价;还是事先就加微信得知报价高于100元,但2人仍旧坚持只转账100后离开。

@君子法之原以案说法:

1.在指责老板之前,要首先考虑三个问题:第一,未经同意、未协商价格的情况下擅自拿走他人在售商品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第二,店主不在店里到底是违背道德还是法律?有什么可以指责的?第三点才是,抱怨100元2件衬衣不够本是不是无病呻吟?

2.不付款直接拿走毫无疑问是盗窃;明知报价还少付钱拿走是“强买”;不知价格、付钱拿走也是“强买”。第一种是违法;后两种是道德问题,当然严重的也会触犯法律。

我们单就这个事件来说,两女子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她们先是找了找老板,还在门口呼喊,又是对着摄像头拍摄拿走的衣服,最后还估量价格付了款。总体来说,不能认定为秘密窃取,不构成盗窃。

如果她们加微信问了价格后,还是强行拿走衣服,低价付款,店家可以退还钱款,要求他们原样归还衣服或者照价赔偿。如果是事后联系按照报价转账,那还说什么呢?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100元2件衬衫到底贵不贵?是不是店家无病呻吟?这主要取决于店家的成本(房租、进货交通费、运输费、人力成本、时间成本等),衣服的品质、款式、进价、市场售价等很多因素。不能单纯地认为,这价格在某宝、某多上买3件也绰绰有余了。衬衫也有三六九等,价格层次不齐十分正常,店家觉得少赚或者亏本也无可厚非。

4.店家发布监控视频到公共平台,未必合适。在对方不违法的情况下,未经同意曝光含有她人照片的视频,可能构成侵权。

对此你怎么看呢?你觉得两女子的做法怎么评价?店家的抱怨又成不成立?不妨留言讨论!感谢阅读君子法之原以案说法系列原创作品,关注相约更多精彩法律知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