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的公示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证定点治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证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证定点治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证局令第3号)等规定,经各县区医疗保证部门初核,市医保中心审核,拟对13家信阳市定点医药机构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登记。现将变更信息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9月28日-10月4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疗保证局医药服务治理科(电话:6886517,邮箱:xyybyyfw@sina.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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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郑 烨
编审 陈晓军
审核 徐立明
终审 栗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