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燕尾刀
近期有篇新闻报道很解气:在网红地山东淄博,几位大学生到餐厅用餐,餐厅要收取餐具费,6个人6元钱。结果,饭后他们将餐具全带走了。
此事被曝光后,有网友说:太解气了!太解恨了!
长期以来,餐饮业就存在各种眼花缭乱的“霸王收费”项目,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比如餐具费、茶水费、纸巾费,甚至还有筷子费……等等。

饭菜还没端上桌,顾客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就已经“被消费掉了”。
我倒是想问问,顾客来你饭店吃饭,你难道不应该提供杯子碗和筷子吗?你是想要顾客手抓吗?
简直是岂有此理!
各种鸡零狗碎的费用虽然算不上多,但被商家套路、被商家“霸王硬上弓”,却让人不爽。
按说,商家在向消费者收取这些费用时,理应事先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拥有一定的选择权。
但由于这些收费项目基本上都是不合理或不合法的,因而,商家往往采取不告知、默认等途径,通过隐性方式向消费者收取。
这些不是小事情,都是关系到消费者权益的大事。
以茶水费为例,就属于一种常见的霸王规定。有些饭店会收取一定的茶水费,而不管消费者是否需要喝茶或者是否已经喝茶(比如有的客人就不喝茶)。
这种收费方式是不合理的,因为消费者应该有自主选择权,选择喝或者不喝,而不是被迫支付某种费用。
再比如有些饭店会向客人收取餐巾纸费和筷子费等。这些费用显然更是不合理的,因为消费者应该可以在用餐过程中免费使用到这些基本的用餐工具,而不是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可以说,只要商家能想到的费用,都可以被列入收费项目。这些费用看似微不足道,但实际上却让消费者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成本。消费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收取这些费用,很容易让人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
对于商家而言,他们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他们就是要在这些方面打消费者的算盘。
因为一旦有顾客较真,多数时间就不会收这些费用,只是因为这些隐形费用的金额不多,绝大多数消费者没有去较真而已,或请客方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较真。
但消费者的宽容不应成为商家钻空子牟利的手段,如此太下作、吃相太难看的“生财之道”并不可取,早晚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公平交易、充分知情等各项权利。
我国很多地方的相关法规都明确规定,餐厅在提供收费餐具的同时,也要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消毒餐具,这也就意味着顾客有权选择免费且卫生的餐具。
在企业自律失效的情况下,就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切实落实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或者像那6位大学生一样“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
所以,这一次,我要给那6位大学生点赞!他们给我们作了一个表率,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的契机。
让我们更加关注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文明、健康、合理的消费环境!
否则,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一直不去旗帜鲜明地反对,说不准明天我们去饭店吃饭就要被收取桌椅板凳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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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和你一起共鸣!
weixin-queen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