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先生,一年一度的国庆节已经来临,在这里笔者祝愿大家国庆节快乐。

对于国庆节来说,是很多人期盼的日子,因为国庆节是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因此大家也可以在国庆节期间好好休息,放松一下,好好陪伴家人,并且和家人一起过节。

可是就在这样欢天喜地的节日期间,山东省潍坊市的一位女子却遇见了一件糟心事,这让女子无法接受。

因为这位女子在国庆期间竟然接到村委会的电话通知,村委会人员告知女子“口粮田”被收回。那么为什么要收回女子的口粮田呢?原来女子2022年十月份的时候结婚了,按照相关规定女子结婚后,村委会就要把女子的口粮田收回,因此女子也就失去了身为农民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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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农村人都是有口粮田的,这是国家分配给农民的,而口粮田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可是村委会竟然可以把农民的口粮田强制收回,这样的做法真的合理吗?还是说村委会可以决定是否给村民口粮田呢?村委会的权力真的这么大吗?还是说这是村委会自行就可以决定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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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结婚后“口粮田”被村委会强制收回,做法是否合理?

据笔者了解:女子“徐‬女士”今年28岁,生活在“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徐家村”在2022年十月份结婚。而‬张女士‬所在的‬村委会‬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女子‬结婚后‬需要‬把‬户口迁移‬出去‬,并且‬把‬已经‬结婚的女子的‬“口粮田‬”也要强制收回‬。

最近几年,徐女士所在的村里因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又重新换了村委会领导。大家本以为村里更换了领导,这一不成文的规定会被废除,女性的权利也能被保护。

可是现在的村委会依然在延续以前的不成文规定,对于村里已经结婚的女子,依然实行强制收回“口粮田”制度。

大家都知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就已经做到了“男女平等”,因此在农村不管是男女,国家都会给予分配“口粮田”。可是徐女士的口粮田却因为结婚而被村委会取消了,这就让徐女士无法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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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上竟然还有这样的村委会存在,难道说村委会的权力已经超越国家了吗?自己身为农民,是国家给予分配的“口粮田”,村委会只是在执行国家的执行措施罢了。因为身为农民拥有口粮田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为农民需要口粮田存活。

而村委会竟然可以直接强制回收“徐女士”的口粮田,现在的村委会拥有这样的权利吗?

当笔者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感到了非常的震惊,为此笔者专门查看了一下相关资料。全国以及山东省土地分配到农民手中的,都是三十年不变制度。如果需要变动农民土地的行为,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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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笔者认为徐女士所在的村委会强制回收本村已婚女子的土地属于违法行为,也是损害农民的行为,更是在歧视“本村已婚女性”。

对于村委会这样的行为,我们必须给予谴责,因为“女性”不应该被歧视。

而徐家村“村委会”不成文的规矩也需要改变了,因为当今社会需要完善制度,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村委会是本村村民选举出来的,需要一心为农民办事,而不是自私自利。如果徐家村是这样的村委会,那么就需要解散了,本村村民应该重新选举新的村委会成员了。

在这里笔者想说,农村人不应该被歧视,农村的女性也不应该被歧视,农村的已婚女人更不应该被歧视。因为多数女性朋友都会成为人母,而母爱也是最伟大的存在。

在最后笔者希望当地的相关部门可以进行调查该事件,并且给予处理,因为这样的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以上内容全部是真实情况,请大家给予监督。

那么大家认为村委会的做法是否合理呢?一起说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