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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近期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及格线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推荐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01

评审材料要求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根据附件1认领辖区内的企业,并根据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要求,通知参评企业准备评审材料。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并附有电子版,参评企业需要按照评审材料清单要求按顺序整理,同时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

02

截止时间

参评企业提交评审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7时(如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报送材料,请确保于截止时间前送达,电子版可发电子邮箱)。逾期不报送评审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评审,市局将不对相关企业进行推荐。

03

其他要求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通知参评企业将评审材料提交至以下地址,如有疑问,也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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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及格名单

2.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材料清单

来源: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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