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校长与苟主任,两个人已经为自己的苟且行为,付出了说轻不轻、说重不重的代价。他们的事情,算是结束了。

但是,我认为,对于我们的整个社会来说,这件事情中还有一个地方不能放过,那就是宾馆监控视频泄露的问题。

尽管我不是法律专业人,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大懂法律,但是,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宾馆监控视频不可以随意外传

事实上,我看到有法律专业人士说,宾馆负有对客人保密义务,即使是内部工作人员,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接触到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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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公安部门有权调取和查看宾馆的监控视频,但这也不意味着警察可以随意查看。

根据有关规定需要依法出示搜查令或者调查令。一般会有2~3个人,一个调查员,一个记录员,还有一个协管员。

所以,宾馆泄露苟主任夜间进出唐校长房间的监控视频,侵犯其个人隐私权,属于非法行为,苟主任有权起诉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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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主任自身的生活作风不检点问题,固然应当受到谴责与处理,但是宾馆泄露监控视频侵犯客人隐私,同样要承担责任。

我认为,这是两码事,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视频曝光的是学校领导干部的不正之风,就可以抵消宾馆的过错。

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说,唐校长、苟主任的苟且之事,与宾馆泄露监控视频,两者之过孰轻孰重,真的应该好好思辨一下

唐校长与苟主任的不正之风,影响的不过是学校声誉与工作纪律,不传播出来甚至都影响不到对学生的教育。

但是,宾馆泄监控视频这个问题,如果不进行制止,影响的却是全社会,每个人行踪都不再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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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宾馆泄露监控视频,这里面一定还存在贿赂问题,不然的话,宾馆不可能把视频给想要的人。

这种恶劣的行为如果不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很多地方的监控视频都可以自由买卖了,想想这难道不很可怕吗?

说到电信诈骗,很多人都会联想到信息泄露,那么宾馆泄露监控视频,难道不也是一种信息泄露吗?不也是有害的吗?

有人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看似有理,但理儿不是这样讲的,宾馆是有义务保全客户隐私的。

更何况,并不是你没有为非作歹,监控视频的泄露就对你没有威胁,假如你只是想躲避,视频泄露你还能有隐身之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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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如果苟主任起诉宾馆,你支持吗?不知道她与唐校长住的是哪家宾馆?全网没有说这个问题。

我支持苟主任起诉宾馆,只是她恐怕没心思没精力去做这件事,更可能觉得没脸去做这件事,起诉会让好的名声更糟糕。

现实中,很多人隐私权被侵犯,通常都因为没精力去维权,或者没脸去做,不得不忍气吞声了。有权而不能维护,这也算是一种惩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