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晨应聘到一家零售企业工作,担任采购一职。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晓晨的岗位实行的标准工时制。最近由于市场回暖明显,公司希望在中秋国庆长假后加大供应力度,采购主管于是通知晓晨,长假期间恐要加班。中秋国庆长假期间若加班,标准工时制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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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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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