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李雨航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主题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锦良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该院近五年来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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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共同签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通讯员供图

近年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持续在打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上下功夫,在环境修复、生态治理上求实效。

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79件13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案件30件45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118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公益赔偿款共计2405.67万余元。

该院办理的2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0件入选最高检正义网“千案展示”案例,2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完成省级公益诉讼检察理论课题1个、市级公益诉讼检察理论课题3个。

刑事、民事同步双重追责有效震慑环境污染犯罪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刑事案件,通过“三检合一、四位一体”的办案模式集中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四项检察职能,实现查办公益诉讼案件的最佳效能,办理了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案件。

如2022年该院办理的涂某某污染环境一案,涂某某在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于2012年初起,在其租用的地块开设加工厂,提炼废工业油渣制作成半成品沥青油对外销售。

在经营过程中,涂某某将具有腐蚀性及毒性危险特征的危险废物废油渣就地填埋,倾倒的固体废物与土壤混合物总重量为7164.5吨。

2022年2月16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涂某某以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向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外,该院还同步向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污染物清理费用。

2022年12月1日,黄埔区人民法院对涂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同时判处涂某某支付环境损害赔偿金2260.51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者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就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公开道歉。

该案的刑事、民事责任同步追责,有效地起到了震慑环境污染犯罪和宣传普法的作用。

支持公益组织提起诉讼聘公益诉讼观察员、志愿者23人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得到了社会公益组织、科研机构、社会志愿者团体的大力支持。

目前,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共有公益诉讼观察员3名、“益心为公”志愿者20人。该院已支持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提起公益诉讼案件9件,索赔金额560余万元。

如支持广东省环保基金会,对在黄埔区原九龙镇某果园内占用林地建设养猪棚污染环境的谢某某提起公益诉讼。

该案当事人谢某某是一名生猪养殖户,从1993年起在某果园内占用林地建设养猪棚,其间不断违法扩建,截至2013年5月,已发展到存栏1800头的规模。

该养猪场在没有采取任何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将猪粪尿冲洗后直接排入凤凰河的一级支流——佛塱河,并最终汇入流溪河,面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执法行动,谢某某拒不配合。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协助广东省环保基金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检验鉴定、证据调取、出庭起诉等方面给予支持。

2021年8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谢某某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415.98余万元,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巡查登记2700余株古树名木推动安装732台摄像机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注重把握城市发展规律与检察办案相结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用“绣花”功夫做好城市精细化治理。

一方面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工程项目中保护古树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另一方面针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等进行全面摸查,共巡查登记古树2700余株,并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在重点区域内的古树名木周边安装732台摄像机和3000个传感器。

此外,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区住建局联合签订《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和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有效整合黄埔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力量,严厉打击涉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

加强生态环境修复让14名违法当事人“异地补植复绿”

自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当事人恢复被污染、破坏的农用地79.75余亩、复绿林地499.95余亩,补种价值150.38万元的林木。

该院结合地域特点,积极探索推行“认罪、认罚、认赔”机制,以违法当事人通过“异地补植复绿”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修复生态环境、弥补受损公益和预防违法犯罪的三重目的。

2019年6月24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在广东省天鹿湖森林公园联合建立了以“守护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检察公益诉讼教育基地。目前,已建设至100余亩。

截至2023年4月,已有14名违法行为人、违法单位补种价值150万余元的林木。

开放日活动当天,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参会人员参观了位于天鹿湖森林公园的检察公益诉讼教育基地,让大家直观地感受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绿色成果。

黄埔区检察院组织参观天鹿湖森林公园的检察公益诉讼教育基地。通讯员供图

“下一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还将加强与社会环保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志愿者、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好地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和绿美黄埔建设。”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锦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