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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行镇杨北村村委会原主任童明弟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及住宿安排问题。2019年4月,童明弟和该村村委会副主任吉云峰及上海联控恒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杨行镇镇属集体企业)征收部部长顾伟亮,接受在该村从事修缮工程的沈某在江苏某酒店安排的宴请及住宿,餐费人均300元,住宿费人均350元。2020年5月,童明弟、顾伟亮再次接受沈某在松江区某酒店安排的宴请及住宿,餐费人均450元,住宿费人均400元。童明弟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2023年6月,童明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吉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顾伟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罗店镇镇属集体企业上海宝山精艺橡胶厂厂长王真违规购买发放月饼问题。2022年8月,王真违规使用村集体企业资金购买月饼并用于发放,费用共计16660元。2023年1月,王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高境镇镇属集体企业上海高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经办人李玉杰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1年5月,李玉杰在负责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与管理监督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致使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并擅自转租。该公司总经理路治华,对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未落实管理监督职责,负有领导责任。2023年2月,路治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3年7月,李玉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