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已经进入死刑复核阶段,这一过程已经历了九个多月。舆论中,支持二审死刑判决的声音仍旧占据多数,但劳荣枝的未来仍充满不确定性,改判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舆论哗然,声音汇聚:
"色诱就是死刑!"
"为了7条人命,必须伸张正义!"
"劳荣枝不死,天理不容!"
"逃亡20多年,终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众的愤慨似乎并未因为辩方不断出现的新证据而减弱,反而由于不断涌现的新证据和不支持劳荣枝死刑的声音增加,愈发令人担忧。

直接证据不足。
审判时间拖延,反映中国法治进步。
裁定需依据证据,不应受舆论影响。
担心不清楚、证据不足的判决可能影响自己或家人。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吴丹红在劳荣枝被捕后曾用"女魔头"来形容她,并表示支持对她的审判将是支持正义、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动力。然而,吴律师后来成为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对案件的态度出现了巨大转变。这一反差引发了疑问,为何一个知名律师对同一案件的看法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第一大理由:记忆模糊
尽管口供是案件的关键元素,但20多年后,人们对当时的细节和言辞很难记得清楚。口供是基于个人回忆的,记不清是正常的,特别是对于如此久远的事件。客观证据的缺乏使得这些口供的真实性难以确定。如果有相关客观证据支持,这些口供将具备法律效力,但如果没有,它们可能只是劳荣枝的救命稻草。
第二大理由:争议重重
合肥中院和南昌中院就同一案件的某些方面作出了不同认定,引发了争议。对于主从犯的认定、起诉罪名的修改等问题,外界争议颇多。这些不一致的认定对于案件的认可度产生了负面影响。
一些人认为劳荣枝在认识法子英之前和逃亡期间没有犯罪记录,因此她的社会危害性很低。但法院的认定却相反,引发了疑虑。劳荣枝的社会危害性如何被认定将直接影响判决的公信力。
第四大理由:被胁迫
辩护律师提出了大量证据表明劳荣枝可能受到法子英的操纵和胁迫,但这些证据未被采纳。此外,证人刘华的证词也存在多次改动的情况,引发质疑。被胁迫问题的认定将在最高院的审判中扮演关键角色。
第五大理由:足够冤枉
吴律师认为本案存在很多疑点,这使得劳荣枝足够冤枉。他强调了专业证据分析的重要性,从而能够理性看待案件,而不受主观情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