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厦门市集美区的李先生拨打《现场》栏目的热线电话说,他叔叔有一栋老房子,已经被鉴定为D级危房,他想要申请翻改建,却始终无法得到批复。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厦门:危房想翻建 先要补个“证”
李先生说,他叔叔的家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兑山下蔡社197号,房子建于1978年,土石结构,没有地基,没有化粪池,年久失修。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叔叔离异无子女,由于精神、健康状况不是很好,2022年,李先生的父亲被集美法院判定为叔叔的监护人。此前,叔叔一直一个人住在老宅内。2022年5月,兑山社区下达告知书,告知197号老宅为D级危房,在安全隐患没有排除之前,禁止人员居住。李先生和家人希望能够翻建叔叔的老宅,方便就近照顾。可是,由于这栋老宅之前没有办理相关房产手续,一直无法申请翻建审批。



这几年,李先生一直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想要补办房产手续,可是至今没有一个部门接手办理。李先生了解到,兑山社区有一些老宅也在申请办理房产手续,比如蔡女士的房子为石结构房屋,建于1983年,也还未确权登记。


记者看到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集美分局在2023年8月28日给李先生的最新答复中,明确表示李先生可以按照国土资发【2016】191号文规定,向所在村居申请确认宅基地有关情况,在公示无异议后,经所在镇街审核,报区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持区政府审定意见,可以到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申请确权登记。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叔叔的情况比较特别,社区已经按规定发放各项补贴。至于李先生叔叔的房屋翻建问题,社区和街道曾多次到现场察看,社区并不是不配合开展确权工作,而是目前兑山社区属于禁建区,社区居委会已经没有开展有关宅基地的业务,所以他们不清楚公示材料的具体格式和内容,没办法开展这项工作。由于目前老宅不符合翻建条件,社区提供了几种解决方案,包括自行修缮、申请保证性住房或者货币化补贴以及申请养老院照顾养老等等,李先生家人都不太同意。




针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解释,李先生也电话联系了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集美分局的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


按照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集美分局工作人员的说法,房屋确权登记的审批权已经下放到乡镇和街道。随后,记者和李先生来到了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由于一直没有得到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的回复,记者事后也尝试电话联系侨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科的负责人,可是,多次联系未果。
律师:补“证”有法可依 补不了可行政诉讼


邹律师表示,国土资发【2016】191号文的第六条也要求: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治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畴在《村镇建房用地治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李先生叔叔的房子建于70年代末,符合上述的要求。那么,针对目前没有部门接手办理确权登记手续,李先生该怎么办呢?


律师表示,李先生叔叔的危房,的确可以依法进行确权登记,进而继续申请翻建。然而,目前问题却卡在没有相应的主管部门来对接办理确权登记事宜。这也让李先生一家就近照顾叔叔的愿望化为泡影。《现场》栏目希望当事人所在的街道,能够切实履行相关的行政职责,让李先生一家办证的“最后一里路”,不再困难。
对于此事进展,《现场》记者也将继续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