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很多农村人选择进城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并将户口迁到城市。他们的父母仍旧留在农村。农村老人大都不习惯在城市里生活,因而很少有人会愿意跟随子女把户口也迁到城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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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户口在村里,子女都已经进城,那么,等到以后老人去世,城镇户口的子女,能不能继承老人在村里的宅基地呢?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按照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有农村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申请、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非本村村集体成员,不能申请宅基地。

也就是说,如果是单纯的宅基地,城镇户口的子女,是无法获得的,不管是直接申请,还是继承老家父母的,都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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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虽然宅基地的使用权无法被继承,但房屋是农民个人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不管子女是哪的户口,都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自然就包括房屋。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只要农村父母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那么当父母去世后,子女就能继承房屋。

农村的房屋自然是建在宅基地上的,没有宅基地哪还有房子?房屋跟宅基地无法分割,即“宅地一体”。按照这个原则,城镇子女在继承老家父母的房屋后,自然也就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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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城镇户籍的子女,使用去世农村父母宅基地的前提就是房屋存续,有房子在,才能继续使用。一旦房子自然倒塌、灭失,就不能再继续使用宅基地了。

有的朋友可能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父母去世后,自己继承了父母的房屋,但由于工作忙,老家也没什么亲戚了,平时很少回家。等过了些年,自己退休了,想要回农村生活,就到老家,一看房屋早已倒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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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想重新建房,但去申请建房手续,村里、乡里就是批不下来,没有手续就属于无证建房,房屋建好后,也属于违章建筑,随时可能被拆除。

到村里一问,才知道由于全家人户口都不在村里了,老房子还倒塌了,自己就失去了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这种情况下,找谁去办也不好使,建房申请是不可能会被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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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避免这种情况呢?有两个办法,第一个是父母在世时,就重新翻建房屋,把老房子拆除建新的,新房的使用年限更长,几十年都不会倒塌,足以撑到自己退休,以后自己老了想回村养老,也没啥问题。

第二个办法就是把户口迁回农村。虽然之前户口回迁比较难,但近年来国家开始鼓励城镇的退休职工,回农村老家来养老,让他们发挥余热,为农村发展做贡献。在这种情况下,户口回迁到村里就比较简单了。只要户口能迁到村里,就可以在老家宅基地上建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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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专属于农村人的一项权益,国家明令禁止城镇户口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因此,城镇户籍人员想要在村里有宅基地,只能通过继承父母老房子、把户口回迁到村子的方式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