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位铁粉找到我们说物业把我们业主告了,违约金比物业费还高。

我仔细看看这个律师函果然如此,不过物业费欠费达到两年,违约金自然就高了。

物业不作为,服务不到位是业主们不交物业费的主要原因。首先我们不支持这种行为,即便是法院也不会支持不交物业费,但是物业服务确实不到位,门口就两大爷,外部卫生尚可,电梯楼道都是野广告,花花草草没有修剪维护的痕迹。

这是大部分小区面对的问题,服务不到位业主不愿交物业费,服务品质进一步恶化,最后电梯都得停运。

谁来监督物业?谁来对物业服务进行打分评比?物业服务能否进行市场化?

成立业委会能否监督物业?能否形成正常的物业公司退出机制?

双方无谓的消耗对小区保值性都是一种不利影响,电梯等公共设施老化也异常的快,小区名声不好房价下跌这种无形的伤害没有赢家。

只有物业服务市场化才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手段,真是头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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