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这是每个在岗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非常关注的问题,退休的大政策,国家有统一的规定,比如国发(1978)104号文件、社保法等,但由于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从1992年才开始正式实施,各个地方的退休政策有自己的地方特色。
我也在重庆办理退休的,重庆的退休规定也有自己的特色。按照重庆的规定,退休条件的规定总体上是两条。一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二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15年。
凡是在重庆办理退休的朋友,在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退休条件的基础上,1996年1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很多待遇都和这个节点有关系,也会影响自己的养老金。

第一,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
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总体上都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男性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女性管理人员为5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男性为55周岁,女性为45周岁;符合病退条件的职工,男性为50周岁,女性为45周岁。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重庆市的规定,男性为60周岁,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为5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女性参保人,55岁办理退休。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那就是1996年1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是非常重要的,重庆的很多待遇,都和1996年1月1日有关系。
第二,关于缴费年限的规定。
对于缴费年限按照社保法的规定,都是缴费年限最低达到15年,包括了视同缴费年限。但按照重庆市的规定,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996年1月1日同样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对于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对于特殊工作年限的规定也是非常重要的,按照重庆市的规定,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的。
第三,关于养老金的计算办法的规定。
重庆市的养老金分为个人账户建立之前和之后,时间节点也是1996年1月1日。在1996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或是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调节金等。
调节金从2011年开始不再计发;增发养老金主要是独生子女待遇,即1996年1月1日之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增发养老金。
1996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或是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重庆市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是:养老金计发基数加(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除以2,乘以视同缴费年限和1996年1月1日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乘以过渡系数1.4%。
这里的1996年1月1日也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重庆市的视同缴费指数是按照平均实际缴费指数计算的,所以在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中,也是按照平均缴费指数计算的,而不是像机关事业单位那样,是按照视同缴费指数计算。
综上所述,1996年1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在重庆参保退休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996年1月1日之前参保的人员,缴费年限满10年就可以退休,女性灵活就业人员1996年1月1日之前缴费的50岁可以办理;1996年1月1日之前缴费的有过渡性养老金,还要享受本人养老金3%增发养老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