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呼和浩特市监委对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宗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这是金融反腐利剑再次出鞘的示范。监管部门近期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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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胜能做到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也证明了他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才。

经过调查,高宗胜的多重违纪违法行为浮出水面。首先,他被指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漠视党内政治生活,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其次,高宗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长期占用公有住房,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并接受旅游安排,甚至公车私用,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费用,借助丧事之机敛财。

此外,高宗胜还违反了组织原则,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他的廉洁意识淡漠,大肆套取费用占为己有,滥用手中的权力,违规插手干预贷款发放。更为严重的是,他涉嫌受贿巨额贿赂,违法发放贷款,给国有资产造成了巨额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行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已经做出了相应处理决定。高宗胜将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时违纪违法所得也将被追缴。此外,呼和浩特市监委还决定将高宗胜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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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高宗胜做出的这些事,让很多人都不能够理解,大家都觉得他在银行担任着主要领导职位,他的待遇应该也不低,为何还要以身试法,去触碰法律的红线。

我个人认为高宗胜有可能是抱着侥幸心理,面对诱惑心中就有了贪念,觉得自己做的那些事,不可能被组织发现,他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国家今年加大了反腐力度,不论是老虎还是苍蝇,只要做了违纪违法之事,一个也别想逃脱。

反腐斗争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金融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压实风险防控责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