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援引自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临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马崑,男,汉族,1959年1月生,山东莒县人, 197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1月参加工作,山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马崑曾任临沂市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沂南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0年12月任临沂市副市长,后任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6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该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通报提到了“沂水县为应对环保督察,为违法企业补办相关手续问题”。

山东省环保厅工作不严谨,对不符合化工集中区认定条件的沂水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出具的审查意见不规范。临沂市政府对沂水县上报文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出具证明文件。沂水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致使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不符合沂水经济开发区现有产业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情况下,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危化品项目。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马崑(时任临沂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另有4名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