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酒后不能驾车

但仍有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

无证+酒驾,“胆大”司机错上加错

9月8日晚,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东兴市东中路与北仑大道交叉路口开展夜查行动。22时许,一辆桂P号牌小型轿车行经执勤点,执勤民警依法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该车司机出示驾驶证时,其迟迟无法出示,询问期间,民警发现车内有一股浓浓的酒味,司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随即,民警对该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6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民警同时发现该司机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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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核查了解,该司机晚上聚餐时喝了些酒,其自认为开车技术不错,大晚上的估计也不会有交警查车,便大胆驾车回家,岂料半路被交警查获。最后,执勤民警对该司机无证驾驶和酒驾的行为处以暂扣车辆、罚款2500元的处罚,同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后果。

无证还酒驾!侥幸心理要不得

9月10日晚,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新华路与兴东路交叉口开展夜查统一行动。23时许,一辆桂P号牌的小型轿车缓缓驶至执勤点,当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驾车男子神色慌张、散发出一股酒气,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当民警要求该男子提供驾驶证时,该男子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经核查发现,该男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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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和酒驾的行为处以暂扣车辆、罚款2500元的处罚。

男子酒后驾车,例行检查时被查

9月11日晚,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东兴市楠木山边境检查站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22时许,一辆桂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经检查点,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且涉嫌酒后驾驶,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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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执勤民警对该男子酒后驾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和罚款105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蜀黍提示

中秋、国庆长假临近,亲朋聚餐多,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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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何秋芸

编辑|林佳莉

责编|杨姗姗

审核|陈 宁

终审|黄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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