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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发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详见↓

复旦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包括考试招生和推免招生)。

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2024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网上确认”第(3)项规定。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须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2023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有关补充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办理采集本人图像等手续。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⑤在校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出示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报考点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预审或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5.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24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

八、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各专业学制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医学院路138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
http://www.cwc.fudan.edu.cn/)“信息公开”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我校从2019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类别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我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s://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实行“四证合一”培养。“四证合一”研究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变更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进行全日制定向培养,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达到培养要求者取得“四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四证合一”研究生招生培养要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应为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专业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时须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文件精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未履约者将不被录取。

十二、其他说明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2023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4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三)若2024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四)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公布。

十三、咨询、申诉和监督信息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
https://gsao.fudan.edu.cn
地址:
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
(021)65642673或65643991
邮箱:
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纪检监察部门
电话:
(021)65642601
邮箱:
jiancha@fudan.edu.cn

同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二、政策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除“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安排住宿,可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

(3)“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录取当年协议执行。

2.非全日制研究生

(1)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除专项计划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全部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三、全日制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 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基本素养。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详见我校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三(一)1. 中第(1)、(2)、(3)各项要求。2)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3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5年或5年以上;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2年或2年以上。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2)的考生须符合《同济大学2024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招生简章》要求。

(3)除上述专业学位外,报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三(一)1. 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信箱必须准确无误。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我校专业目录中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招生专业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我校招生章程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 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 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应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有意愿报考中德合作项目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相关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学院)的对应专业或研究方向。

(3)报考“知识产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项目,全英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学院代码:320)的所有专业,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知识产权(WIPO项目)班。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6)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将结合录取考生具体方向实行专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学院双注册、联合培养。

(三)初试

1.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详见本章程专业目录。

3.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 复试时间:2024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2.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复试阶段的考试内容、形式和成绩占比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内容需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知识和能力考核统筹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章程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3.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五)录取

1. 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4)拟录取的考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5)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外,其他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须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

(7)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学费和奖助

(1)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du.cn/index.php?classid=3176),除经济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100)、金融(专业代码为025100)、工业与工程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3)、法学院的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1)、人文学院的应用心理(专业代码为045400)和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的各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对于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后全部都可以获得8000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对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600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另外,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聘后可得到额外资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六)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翻译硕士学制2年,工商管理硕士学制2年,风景园林、生物学、法律、医学院招生专业和口腔医学院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专项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计划各专业的学制为3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七)培养校区

1. 四平路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教育硕士)、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学部、法学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设计创意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和国际足球学院。

2. 嘉定校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除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软件学院、汽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

3. 沪西校区:医学院。

4. 最终在四平路、嘉定、沪西、沪北等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采用工学交替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产教融合基地结合培养方案确定。

(八)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九)其他

1.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住宿严格接照《同济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执行。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可以申请住宿。

2. 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3. 《2024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4.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 我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

6.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官网查阅。

7. 从2012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与管理两个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学生与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管理人才。

8.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9. 我校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

除单独考试外,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一)报考条件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表1。

(二)报名程序

参考本章程三(二)报名程序。

(三)初试

参考本章程三(三)初试。

(四)复试

参考本章程三(四)复试。

(五)录取

1. 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4)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

(6)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学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du.cn/index.php?classid=3176),2024年单独备案收费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附表2,按总学费收取学费。

(六)学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七)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八)其他

1. 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学院代码:900)作为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独立招生单位,依托各相关学院进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 金融(专业代码:025100)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和数学科学学院联合招生,培养和管理挂靠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的金融硕士项目中心。

3. 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4. 《2024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5.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 我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

7.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8. 我校2024年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

9.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512室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邮箱:tjyzc@tongji.edu.cn

联系电话:021-65982944

申诉部门:同济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申诉邮箱:jcc@tongji.edu.cn

查看专业目录和相关附件:

https://yz.tongji.edu.cn/info/1018/3266.htm

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79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推荐免试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全日制总招生人数的50%)。

因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各专业和研究方向生源状况、已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实际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具体招生人数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招生简章查询,也可通过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

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以研究生院网站10月公示的推免名单为准。

二、招生专业

2024年各学院(所、系)拟在7个学科门类的80个学科专业,16个专业学位的19个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

新增部分专业(研究方向):

四家学院(系)新增9个专业(研究方向),详见下表。

2024年硕士生招生新增专业(研究方向)一览

三、招生类型和修业年限

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2024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金融(资产与财富管理研究方向)、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综合精英)研究方向)、工商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投资)研究方向)、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工商管理(环境、社会、治理与金融(ESGF)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会计(会计与财务精英研究方向)专业学位硕士,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科目调整

1.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等专业初试外语科目由使用自命题科目“241二外日语”,改为使用统考“203日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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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与管理:

自2024年起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与管理专业外国语科目不再可选考“203日语”科目,仅可选择“201英语(一)”科目,调整后部分专业初试科目情况详见下表。

五、报名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六、特别提醒

历年报考录取人数、复试分数线、2024年招生考试最新通知、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等重要信息均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4硕士招生专题》发布,欢迎扫码浏览!

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专题

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https://yz.usst.edu.cn)《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考试招生数为拟招收全日制统考生数(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金融(025100)、 国际商务(025400)外)。拟考试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规模、报考情况和实际录取推免生数作相应调整。

《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推免生数将根据推免生报考情况作相应调整,并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确定。

三、学制

学制详见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2024 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可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当年相关通知或当年录取通知书)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单独划线。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网上确认所需材料参考: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四)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四)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调剂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十一、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情况可查看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2024 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二)奖助情况可查看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常见问题栏中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问题,也可查看管理规定栏中《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十二、其他

(一)我校《2024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凡标记“(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中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三)我校 2024 年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专业招收单考生,其余专业不招收单考生。

(四)本简章中的内容如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述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 516 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z.usst.edu.cn

邮政编码:200093

电话号码:021-55272521

https://yz.usst.edu.cn/2023/0920/c3357a306366/page.htm

编辑:吴百欣

资料: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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