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在乎你是否损坏了我的车,你必须付出代价。”女子冷声对眼前的女子说道。另一位女士也表示,应该让对方付出代价。
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双方都说对方赔钱呢?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呢?我们来一一分析。

案例审查
在河北省一个美丽的社区里,两名30多岁的妇女似乎正在打架。两人都脸红了。旁边站着一个看起来像是物业经理的男人。她看起来很苦恼,试图让两人发生性关系。女人抗议道。
原来,争执的原因是马女士将车停在付女士的停车场,导致付女士的车无法停放并被刮伤。付女士愤怒地用油漆笔在马女士的车上写字。
这一天,付女士买完菜,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当他开车前往停车场时,他看到停车场停着一辆陌生的汽车。坐在驾驶座上的付女士一时陷入了困境。当他下车时,他看到车里塞着一张小纸片。纸上写着一串数字,似乎是电话号码。

付女士认为这个号码一定是主人留在车上的联系方式,付女士想联系他。付女士认真地打来电话,几分钟后没人接起了电话。付女士不信邪,一连叫了几次,都无人应答。
没人打了十几通电话都打通了,这让付女士有些不高兴。但对方留下了联系方式。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付女士也没多想,找了一块空地,不肯停车,回家了。
付女士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有一个对她很好、把她放在第一位的丈夫。建议购买私人停车位。他的妻子没有反对,反而支持他。

为了给女儿提供更好的学习资源和更好的学习环境,付女士一家去年搬到了这个社区。由于这里距离女儿的学校较近,付女士做出了举家迁居此地的重要决定。
搬到这里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付女士刚搬进来的时候,觉得买私人停车位是浪费钱。他认为公共停车位很多,所以没有买。但过了一段时间,付女士改变了主意。
公共停车位有限,如果您回来晚了,将没有停车位。还有,我每天接女儿的时候,都要花一定的时间寻找车子的位置,很浪费时间。没有可供您使用的私人停车位。

于是,付女士经过深思熟虑,与妻子协商,买下了一个私人停车场。当然,拥有自己的停车位可以节省很多不必要的时间,也更加方便。所以当看到自己的车位被别人占用的时候,付女士虽然有些生气,但也表示理解,因为他要了解车主的情况。然而,第二天付女士打电话来时,对方却没有接听。这让付女士怀疑对方有什么阴谋,故意不接电话。毕竟对方知道车停在别人的停车场。 。
连续四天,付女士一共给对方打电话86次,但都没有接电话。这让付女士很生气,因为他的停车位被这辆车占用了。他没有地方停车,只好把车停在公共场所。

然而,有一天早上,他在开车时发现有人撞了车,车上出现了一个大洞。这让付女士又伤心又愤怒。他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个把车停在他停车场的人的错。如果他没有把车停在停车场,就会有人不小心撞到他的车。
付女士想了想,就生气了。她从车上拿下女儿的蜡笔,生气地走到停在停车场的车前,毫不犹豫地放下笔,开始在车上写字画画。 。其中大部分是针对车主的批评言论。

写完还没有释怀的付女士又拿出手机,输入了这几天他记住的号码。当然,没有人接电话。
晚上,当刚刚结束工作的马女士陷入沉思时,他看到手机上有86个未接来电。他们来自一个未知的电话号码,马女士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位马女士就是付女士停车场这辆车的车主。显然,他自己也没有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他又拨通了那个电话号码。电话一接通,对方的疑问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怎么,你终于敢再给我打电话了?你已经在我的停车场呆了很久了,难道……”你觉得值得吗?你为什么做这个? “我的车被撞了!”

马女士愣了一下,很快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他知道自己占用了别人的停车位,所以他没有找太多借口,向付女士连声道歉。然而,当他赶回家搬车时,发现车子状况不好,一时生气。这辆车被喷漆了。
他立即将车开到最近的洗车场进行清洗。车洗完后不久,一名员工走过来告诉马女士,车上的字是用油漆写的,洗不掉,所以他只好重新喷漆。这辆车被重新喷漆了。

马女士闻言勃然大怒。他刚买了这辆车,只使用了很短一段时间,就需要重新喷漆。马女士非常着急。这幅画花了几万,这绝对是一笔巨大的开支,于是他就萌生了把钱还给付女士的想法。
马女士对自己撞了付女士的车感到遗憾,但也对付女士给他的车涂漆感到愤怒。
马女士很早就忽视了付女士停车场。那天,马女士上班很晚。汽车通常停放在公共停车场。但由于时间已晚,公共停车场已满。马女士的车没地方停,只好停下来。车子开到了一个私人停车场。

马女士认为购买私人停车位是一种奢侈,所以没有购买。没想到,他会因为这件事和别人发生矛盾。
马女士开车绕着私人停车场转了一圈,很快就看到了一块空地,那就是付女士停车场。马女士赶紧把车停好,知道这样对他不好,于是他找了一张小纸条,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不然他以为付女士要停车,可以联系他。他们。然后你可以把车移开,让付女士停车。
但没想到的是,他回到家就接到了老板的电话。马女士有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出差。由于马女士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看管手机,也没有接听付女士打来的86个电话,最终导致他的爱车被喷漆。

洗完车回家后,马女士立即给付女士打电话,要求与他通话。恰巧付女士也想和马女士谈话。
第二天,两人如期见面,并开始争吵。马女士说:“你必须付出代价。我的车重新喷漆时,你故意用油漆笔在我的车上写字。你必须付出代价。包括我的精神损失费,总金额为6.8万。”
付女士听到马女士的话,立刻生气了:“你把车停在我的停车场,当我的车停在公共停车场时,当有人撞我的车时,你必须付出代价。”补偿。 “改变我,不多,两万而已。”

两个人讨论谁来付钱,讨论了很久也没有得出结论。他无奈,只好去物业管理部商量此事,但物业经理的到来却没有任何作用。付女士和马女士继续争论,导致了第一幕。
两人还就此事告上了法庭。
以案例阐释法律
那么马女士和付女士在这件事上有什么责任吗?
马女士未经付女士许可,将车停在付女士的停车场,侵犯了付女士的权利。
根据《Kotimaani》《民法典》第275条:建筑区域内规划停车的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由双方通过出售、捐赠或出租的方式约定。与所有者共享的道路或其他位置。用作停车场。停车位属于车主所有。
付女士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了停车场,所以这个停车场属于付女士。

根据《刑法》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被推定有罪,但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罪,则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