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7时21分,舞阳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吴城超限站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AB66**的小型轿车有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孙某某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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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9月21日22时30分,执勤民警在舞阳县城南京路北段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L589**号小型普通客车有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杨某某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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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9月21日22时36分,执勤民警在舞阳县城南京路北段西蔡村村道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LOR5**号小型轿车有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孙某某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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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分别对3名驾驶人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孙某某、杨某某、孙某某分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责令驾驶人对超员人员进行了转运。

漯河交警温馨提示:

车辆超员载人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净化道路通行环境,消除事故隐患,请广大车主和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超员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