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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里认同与家国情怀的构建,是两汉文化留给我们的一份珍贵遗产。汉代的乡里认同与国家认同、乡里意识与国家主流意识具有高度统一性。”

这一论断,被写入《“第二届汉文化论坛”学术成果》。

9月2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所长、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长卜宪群在“第二届汉文化论坛”主旨演讲中提到,两汉文化多姿多彩,博大厚重,既具继承性又具转化性与开创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源头活水。其中乡里认同与家国情怀的构建,就是两汉文化留给我们的一份珍贵遗产。

卜宪群认为,两汉人有浓烈的乡里认同情感,也有浓烈的乡里共同体集体意识,“乡里”“故乡”“故人”“乡人”“同乡”“乡论”认同,是两汉文化中非常突出的一个历史现象。

乡里认同是指人们对生活或曾经生活过的家乡一种集体归属感,也指生活在乡里共同体中的人们所拥有的共同价值观。家国情怀是建立在个人、家庭、家乡认同基础之上的国家认同和深厚情感。

乡里认同与乡里产生之后的产物。西周是我国乡里制度的发端时期,但有关乡里认同的思想在西周尚没有看到。春秋时期,乡里组织在各国已经比较普遍,并产生了共同的乡里认同意识。而到了战国时期,乡里已经普遍具有了国家基层行政组织的色彩,国家将乡里制度与户籍什伍制度相结合,完成了政治权力向基层社会的延伸,乡里成为国家最为重要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在这个过程中,年龄而非血缘身份是乡里秩序构建的基础,乡里认同成为社会认同的重要方面,乡里人们彼此之间有着友好感情。

在秦统一六国之后,彻底废除分封制,乡里制度开始整齐划一,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成就。在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度下,乡里成为绝大多数人们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的核心场所。

秦朝的乡里制度延续了商鞅变法以来的政策,将人们登记在相同的乡里户籍上,且不可随便流动迁移。“这种固化的乡里户籍制度,当然是为了政治控制与经济剥削,但也加强了春秋战国以来的乡里认同。”卜宪群说。

秦亡汉兴,在制度上否定了单一的郡县制,推行郡国并行制,但在王国侯国,其基层组织还是乡里制度,而不是周代的等级分封制。因此,乡里系统仍然继续先秦的历史传统延续下来。

卜宪群认为,乡里认同是乡里意识的基础,只有在共同乡里认同的基础上,才可能产生共同的乡里意识。在两汉时期,乡里意识有了新的发展,这既体现在人们对乡里的归属感、乡人的亲近感增强上,又体现在乡里共同体意识的强化上。比如,回归乡里的不仅是富贵之人,还有官员、游子、流民;两汉文学作品中思恋故乡的作品开始大量涌现,层出不穷。

人们守望互助、安土重迁、各有乡俗,并且有着共同的乡论。

由于儒家思想的传播,特别是察举制的推行,使乡论价值观发生很大的改变,从崇尚富贵向儒家思想转变,一些不遵守乡论共同价值观者受到鄙视。

卜宪群说,两汉乡里认同与乡里意识的形成与发展不是一个孤立自发的过程,它的历史意义也绝不是只限于乡里地方。两汉国家在乡里认同与乡里意识塑造上做了很多努力,这种努力造就两汉乡里认同与国家认同、乡里意识与国家主流意识的高度统一性。

两汉浓厚的乡里情结并不意味着他们只重视家乡。在统一多民族的国家里,这两种认同对两汉文化中的家国情怀构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十分成功地塑造出两汉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豪迈气概。

在这种氛围中,两汉人民孝敬父母,信义朋友,修身乡里,获得认同,出仕为官,为国尽忠,展现出两汉文化中浓烈的家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