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交通运输局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处理部分扣押电动三轮车的公告
献县交通运输局、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日常联合执法过程中依法扣押了部分涉嫌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车主一直没有到相关 部门接受处理。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 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执法部门技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将涉案物品上做国库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做国车。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 三 个月仍不来受处理的,对扣的车辆依法处理。 请 车主在公告见报三个月内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一律依法依规对涉案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依法扣押的部分涉嫌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四轮车(89辆)名单(按顺序依次为车架号):
1、H3201404300
2、JOFMS20160801873
3、TXDS18101276
4、LP4AF0D02K1059108
5、201938568(家友)
6、TXDS17071084
7、2020299950(家友)
8、201821811(家友)
9, TXDS15092410
10、2014010126(昌宇)
11、XL2018001360
12、2021042428(恒胜)
13、2019464066(家友)
14、DX2018122155
15、20205627(家友)
LWDS15051495(廊坊泰兴)
16、201945386(家友) 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17、HY127Z941(富士达)
18、131200(宝鸽)
19、LDF52H20XGA000471
20、TXDS17060848
21、201828718(家友)
22、LWDS15051495(廊坊泰兴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23、201827801
24、TX20181221272 ( 宝 福 龙 TXDS10)
25、SDBJEH20161ZD10E2
26、TX20181221136(宝福龙)
27、SDB1EH-20161201032(奔扬)
28、BT110-X7 2015093463
29、LP4AD0042*1066875
30、DB131489-2003
31、TXDS18070937
32、XL2015L200
33、20171567.JYDK8
34、1P4A5C00K1116519
35、TX20190216316
36、202136479(家友)
37、20214073
38、19120005
39、201945279 等共计89辆。
献县交通运输局 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15日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