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医保、丧葬费、补贴都有哪些新变化,事关退休人员切身利益,与你相关的都有哪些?

一、医保门诊统筹共济保障制度
天津已实施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并对门诊报销待遇进行动态调整,在天津市发布的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起付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2023年将提高职工医保报销待遇,职工医保门(急)诊起付标准在职人员、70周岁以下和70周岁(含)以上退休人员分别为900元、800元、750元;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直接进行结算,不用再回参保地结算。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二、丧葬费抚恤金标准降低
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随着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也随之增加。
天津市统计局公布了2022年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003元,平均每月4417元,相比2021年提高了1517元。
企业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可领取9-24倍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每领取1年的养老金,便减少1个月的计发月数,最低领取9个月。
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领取的抚恤金上限是106008元,相比2022年提高了3024元,可领取的抚恤金下限是39753元,相比2022年提高了1134元。
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可领取2倍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21年丧葬费提高了252元。

三、职工养老金将继续调整
人社部22日发布《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2022年12月底前办理完退休手续的人员调整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养老金调整通知公布后,天津市将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养老金调整细则,并推进实施。
在天津市发布的《关于天津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明确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904.5亿元, 增长6.3%,增加的基金支出一方面是应对退休人员数量的增加,另一方面有望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2022年养老金调整通知发布时间是5月26日,天津市则是在7月7日发布养老金调整的具体实施细则,2023年天津市发布养老金调整实施细则时间将有望提前,天津市退休人员或将在7月份领到调整后的新待遇和1-6月养老金的补发。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式跟往年相同,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方式。

四、天津市高龄老人补助标准
根据老年人保障法,对于年满8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老人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各省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态自行制定标准。与其他省市相比,天津市对于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居家养老补贴和百岁老人营养费补助。
困难老人居家养老补贴:对于80周岁及以上天津户籍,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失能老人等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人,按照等级,给予每人每月100、150、200元补贴。
百岁老人营养费补助:对于100周岁及以上天津户籍的老人,发放补助,各区标准不统一,如武清区每人每月1300元。

总结:2023年天津市将提高职工医保报销待遇并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跨省异地就医经备案申请后,可直接进行报销,京津冀就医无需备案。
随着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抚恤金待遇提高,抚恤金上下线标准分别提高了3024元和1134元。
2023年养老金将实现十九连涨,涨幅3.8%,天津市有望在7月初发布养老金调整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