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9月22日,恒信启华(430268)近日发布公告,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万元,期限24个月,以上融资金额、期限和利率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该笔银行借款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要求,公司股东王福民、股东夏敬东、股东刘红玫及其配偶田力、股东王鸥及其配偶贺娟娟无偿为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作为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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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是合理、必要的,有利于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企业日常经营性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能够确保公司业务稳定增长,有利于公司价值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恒信启华是国内专业从事资产信息化系统、咨询和实施服务的高科技信息技术企业,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以企业资产管理(EAM)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与咨询实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