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不大,创造神话。
男子刚到粮食局几乎未上一天班就被抓坐牢,母亲为其办工资卡,吃空饷,领取费用高达41万。这样离奇的故事就发生在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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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6日,正宁县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批捕,公安局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在此成为网上逃犯期间,2010年2月25日,神奇的宋某某被正宁县人社局安置在粮食局下属的一家公司上班,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县粮食局统一造发。在逃犯摇身一变,成了体制内人,工资从3月1日开始算,要求3月5日到岗。
2010年3月12日,网上逃犯宋某某被抓获,羁押于正宁县看守所。宋某某的母亲唐某某到县粮食局替儿子报道,谎称宋某某在外务工,暂时回不来,并替宋某某请假。唐某某还给儿子办了存折,粮食局每月按照给这个账户打钱,给在牢里的宋某某发工资。

2010年9月1日,宋某某被判外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2011年4月,粮食局局长范某某因宋某某长期不上班,安排扣发了宋某某的工资,一直扣发到2013年12月份,共扣发84119.1元,由粮食局会计张某甲保管。
2013年9月,新的粮食局长任某某将宋某某扣发的工资7万多元挪为己有,会计张某甲也挪用10700元。看来这个局长也不是玩意儿,明知有人吃空饷,却并不处理,反而借此中饱私囊。
2014年初,唐某某向时任正宁县粮食局局长任某某谎称宋某某在外地看病,替宋某某请假,任局长安排会计给宋某某正常发放工资。
2014年7月,正宁县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清理活动。2014年8月,任局长在已知宋某某在监狱坐牢的情况下,仍安排粮食局“零报告”,继续给宋某某造发工资。
2015年9月,宋某某刑满释放回家后,唐某某才告知宋某某被安置在正宁县粮食局工作并领取工资的事情,并将其代领的宋某某工资存折及6万余元工资交给了宋某某。2015年11月,正宁县粮食局打电话通知宋某某到正宁县粮食局上班。
2018年9月19日,宋某又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正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2018年11月,正宁县人社局以宋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刑罚,要求粮食局从2018年12月起暂停宋某某工资,2019年1月21日,正宁县粮食局给予宋某某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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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从一开始就充满着荒唐,种种不合理的情况发生,难免让人浮想联翩。宋某某在被网上追逃的过程中,为何会被人社局安置在粮食局上班,背后有没有黑幕,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正常情况下,一个守法公民想进入粮食局这样的体制内单位,挤破头可能也进不去,一个在逃犯怎么就轻松捧到了铁饭碗?相关部门的进人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粮食局能让宋某某这么长时间吃空饷,可见这个工作岗位多么地轻闲,多么地无足轻重,这样的岗位有何存在意义?这不是纯粹浪费纳税人的钱吗?粮食局到底有多少这样的岗位,有多少人在吃空饷,这样的工作岗位取消了没有?
两任粮食局长,都发现了问题,却都没有好好处理。第一任局长范某某只是将宋某某的工资扣发,并没有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开除宋某某,这中间是否有人情因素?第二任局长任某某更是过分,先是挪用宋某某被扣发的工资,收入自己腰包,后来又正常给宋某某发工资,不知是因其挪用工资之事被人拿捏还是有人向其求情。任局长明知宋某某被判刑坐牢却隐瞒不报,欺骗相关部门,性质恶劣。正是任局长的所做所为,才导致了宋某某可以长期吃空饷,这样的公仆,愧对纳税人。

唐某某的行为同样恶劣。她为儿子办存折,撒谎掩护,在儿子被判刑后仍继续领取工资。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对社会的公正和诚信也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法治社会,荒唐事件必受法律惩罚。唐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希望纵容宋某某长期吃空饷的两任局长也能被追责,还社会一个公平,以挽回正在丧失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