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徐先生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喝多了,于是叫了一辆网约车,下车时自己也迷迷糊糊的直接就走了,到家才发现手机没了,他记得手机明明就放在自己口袋了,因此百思不得其解。

(来源:1818黄金眼)

徐先生在手机丢失当天和朋友约好一起吃晚饭,因为会喝酒就没自己开车,等散场时喝多了就叫了辆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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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当时喝多了,等车到了和订单核对了下车牌号,就迷迷糊糊的坐进去了,手机就随手揣裤兜里了,等到了地点下车也没回头再看一眼车坐位,说声谢谢就径直离开了。

当天到家想确认付款时,一摸兜发现手机没了,这下徐先生彻底醒酒了!

当时他就到处找了一遍,又仔细回想了下到家得各种动作,途中都没有手机的出现,他就想着肯定是落车里了,于是立马到小区门卫室,找到门卫帮忙,门卫看他是本小区的人心想肯定也不是骗子,就借手机给徐先生打了电话。

当时电话可以打通的状态就是无人接听,他连续打了四五个都是可打通状态但没人接听。

徐先生第二天借朋友手机登陆了网约车账号,通过这种方式找到了司机的联系方式,他心想这下肯定没问题了,但他高兴的太早了。

司机接到他的电话,当即否认车上有乘客遗漏手机这件事情,说自己并不知情。徐先生听到这话心都凉了,心想难道司机不想归还?

怎么会有人这么无耻,徐先生顿时火冒三丈,内心想着势必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于是再次联系到平台客服,对方这次给他提供了新的线索。

这里我们先了解一下捡到东西是否要归还失主?没有人来找是不是就属于自己?

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也就是说,个人物品丢失后,拾到东西的人应该将东西归还给失主,如果拒不归还的,属于非法得利,失主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索回。

客服说:了解到这件事情以后,就联系了后续乘客,幸运的是乘客刚好也看到了这个手机,当时有来电屏幕亮了,他还问司机这是谁的,司机说这是他的,放在后座充电的,然后乘客就递给了司机。

徐先生听到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明显就是被司机拿走了还拒不承认,于是一怒之下报警处理。

再次联系到司机的时候,司机还是不承认他见到过徐先生的手机,一直说是他自己的在后座充电,徐先生则认为这个逻辑说不通,说他没见过哪个司机放在后面充电的。

再一个说虽然自己当晚喝多了,但是不可能上车的时候没看到后面有东西就落座的。

后续客服表示,司机现在已经解绑了个人账户,建议徐先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徐先生已经换了一部新手机,他通过查找功能,发现丢失手机的定位就是在他当晚上车的地点,特别有意思的是,他去这个小区的地下车库转了一圈,在大概定位的位置,找到了司机的车!

平台方面反馈已经停止了司机接单服务的资格,也和当地派出所保持联系,配合进一步调查。

没过多久有一名陌生女子联系到了徐先生,说是自己捡到他手机,别的什么都没有就走了。

看到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司机看自己不能继续接单,民警也一直联系自己心慌了,于是赶紧找人帮忙送还给徐先生。

这件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占小便宜,塞翁得马焉知非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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