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常识
可仍有“顽固者”漠视法律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2023年8月13日晚,丰城交警新城中队与河洲派出所在丰城市新城区围里圆盘路口联合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21时左右,一辆号牌为赣AG7XXX的小车由东向西从新城区往围里方向驶来,驾驶员发现有交警在路口执勤时欲掉头逃避检查,执勤民警发现后将驾驶员当场拦截。驾驶员龚某荣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后经进一步抽血检测,龚某荣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01.6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新城中队民辅警依法将龚某荣带至中队约束至酒醒,调查过程中发现当晚20时50分左右,就在龚某荣被查获酒驾十几分钟之前,其驾车行驶至丰城市太阿北路天和家园红绿灯路 口处与一行人发生碰撞并驾车离开现场,事故造成行人脚部受伤。也就是说龚某荣除醉驾外还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新城中队当即对龚某荣进行了立案侦查,龚某荣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8月13日晚,龚某荣在丰城市新城区赣府宴酒楼吃晚饭期间喝了五两左右的白酒及少量啤酒,晚饭过后醉醺醺地驾车返回尚庄街道,因醉酒驾车在路面上蛇形走位,险象环生,途经龙泉路及太阿路交叉路口路段时,剐蹭到道路右侧一名行走的行人却毫无所闻径直离开了现场,伤者同行人员追赶无果后拨打了122报警电话。
龚某荣因醉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等待龚某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驾驶人须牢记
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
都应及时报警
逃逸的后果只会加重处罚
终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来源:丰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