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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宏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6日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宏强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免去:
姜来明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徐东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城固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来源 | 城固县人民政府
编辑 | 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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