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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宏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6日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宏强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免去:

姜来明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徐东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城固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来源 | 城固县人民政府

编辑 | 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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