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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5日,湖南永兴县一处小区发生了一起惊天动地的爆炸案,造成三名法院法官一死两伤。这起爆炸案的凶手是一位农民,他的动机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讨回公道。这个儿子,因为一次工厂事故,失去了四根手指,却只得到了区区3万7千元的赔偿。这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是一个司法的难题。
这个儿子叫黄小虎(化名),2002年时只有14岁。他在马家三矿工作时,被一根木桩夹断了四根手指。这个意外使他的青春和未来都被无情地打断。他的父亲黄运财(化名)为了给儿子争取赔偿,开始了一场漫长而艰辛的诉讼之路。
起初,黄运财以为自己有理有据,可以拿到30万的事故赔偿。然而,在司法的过程中,他遭遇了各种困难和阻碍。首先,法院在对黄小虎进行伤残鉴定时,将他的6级伤残降为了7级伤残。这意味着原本应得的赔偿会大打折扣,甚至没有赔偿。其次,当黄运财想要查看相关材料时,却遭到了法院的冷遇和推诿。最后,当黄运财想要上诉时,却被要求缴纳高额的上诉费。
黄运财不断提起诉讼,寻求再审,迫使最高院介入。但无论他如何努力,最后法院法官仍然采纳了工厂老板的辩解,认定黄小虎有自断手指的可能性。原本30万赔偿就这样变为3万7千元。面对这一结果,黄运财绝望至极。
在这个过程中,黄运财发现了工厂炸矿留下的炸药。他觉得,既然法律不能给自己公道,那他就自己给自己一个公道。于是,他制作了一个炸药包,并将其放在处理他们案件的永兴县法院庭长门前。2005年2月25日晚上7点多,炸药包被引爆,造成三名法官一死两伤。
黄运财在爆炸后不久就被警方逮捕,并在审讯中坦白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和过程。他说:“我不是恐怖分子,我只是想给我儿子讨回公道。”法院在最终判决中决定对黄运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在此期间,黄小虎一案得到重新审理,并发现存在严重问题。2006年3月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黄小虎赔偿一案做出了新的判决,判决马家三矿赔偿黄小虎314690万元。这一判决本应是正义的终点,却只是对黄小虎及其家庭长期挣扎和痛苦的一份补偿。
这起爆炸案震惊了全国,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人们质疑,为什么一个根据事实和法律确定的数额,在执行过程中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为什么一个农民为了给儿子讨回公道,却不得不走上极端的道路?为什么一个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却失去了公正和公信的原则?
对于这些问题,湖南永兴县法院在爆炸案后发表了一份回应。该回应称,黄小虎一案是一个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和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是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的,并没有存在任何舞弊或作假的行为。法院对黄运财的爆炸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表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还呼吁社会各界理性看待此案,不要以偏概全,不要对司法机关进行无端的攻击和诋毁。
然而,这份回应并没有平息人们的愤怒和质疑。相反,它引发了更多的争议和批评。人们认为,法院的回应是在推卸责任,是在掩盖真相,是在逃避监督。人们要求法院公开相关材料和证据,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人们还要求法院对黄运财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和修改,考虑其作案动机和情节,并给予其适当的宽大处理。
湖南永兴爆炸案是一个触目惊心的事件,也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它反映了我国司法体制存在的一些缺陷和漏洞,也暴露了一些司法工作中的不规范和不合理。它敲响了我们改革司法制度,提高司法水平,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警钟。它也提醒我们,在面对不公时,要积极寻求合理合法的途径,而不是采取暴 力或极端的手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公平正义、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