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学术期刊、电子数据库相关做法,经大会研究,已注册缴费的第一作者可就更正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错别字,及变更作者单位信息提出申请,经学会审核通过后,由学会统一修改。具体说明如下。

一、修改原则

1.仅允许更正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错别字,以及变更单位名称。注册账号(手机号)、摘要及正文内容等其它信息不予修改。

2.投稿作者无法自行修改,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经大会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要求后,由学会统一修改。

3.仅注册缴费的第一作者可以提出一次符合要求的修改申请,不得多次申请。

4.本次大会录取结果经专家评审后已公开发布,录取论文信息由系统导出,与投稿阶段作者填报完全一致,已公开发布的录取结果不可修改。

5.修改申请通过后,后续参会相关材料、论文集、知网收录等将根据修改后信息更新。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更正错别字

1.更正姓名错别字。第一作者提交材料包括:

(1)完整填报的《信息修改申请表》(电子签名);

(2)第一作者身份证扫描件;

(3)如被修改作者非第一作者,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被修改作者身份证扫描件。

注:依据基本学术要求,录取论文不允许修改作者、增减作者、调换作者顺序。

2.更正单位名称错别字,第一作者提交材料包括:

(1)完整填报的《信息修改申请表》(电子签名);(2)第一作者身份证扫描件。

(二)变更作者单位

第一作者提交以下材料:

1.完整填报的《信息修改申请表》(电子签名);

2.第一作者身份证扫描件;

3.被变更单位同意函(加盖公章)。例如,作者单位由“甲单位”变更为“乙单位”,则甲单位为被变更单位,需提供甲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申请修改录用论文相关信息材料需于发布起7个自然日内(截至9月26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hisankeda2023@163.com,邮件主题为“申请修改十三科大录取论文信息+姓名+论文ID”,逾期不予办理。请认真核准后提报,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无效。

附件:

学会秘书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