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一位大妈在大街上突然内急,可就在这关键时刻,她发现卫浴店门口摆着一个马桶!

于是她就走了过去,竟然不顾世俗的眼光,直接坐在马桶上方便!(消息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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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志敏,一名普通的店主,事发当日,她关门外出旅游,中途却接到了邻居的电话,内容令人瞠目结舌——有位大妈竟然在她店门口马桶上大肆“发泄”!

郝志敏起初以为邻居在戏弄她,因为她的店门口的马桶只是个摆设,根本没有接通水源,所以也无法使用。

更何况,这种事在大街上发生,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让人难以置信。

可是邻居的描述却似乎异常真实,令郝志敏产生了怀疑。

于是,她迅速查看了店铺的监控,结果令她大吃一惊。

画面出现后,她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在画面中,出现了一位穿着绿色衣服的大妈。

令人震惊的是,这位大妈竟然直接脱下了自己的裤子,然后坐在了门口的马桶上,开始解手!

这个画面让郝志敏女士又气又惊,她连忙通过监控喊话:“我这个马桶是样品,你不能在马桶上拉啊!”

可无论她如何喊叫,那位大妈似乎充耳不闻,毫不在意!

她在马桶上完成了“任务”后,淡定自若地站起来,用纸擦了擦,穿上裤子,最后还不忘把马桶的盖子合上,然后很潇洒地扬长而去。

在郝志敏看来,这件事给她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她表示,这个马桶已经无法再出售给顾客,只能将其扔掉。

这个奇怪的事不仅让郝志敏目瞪口呆,也让她越想越生气,随后,她决定将大妈的行为曝光,把这件事发布到网上,目的就是想让大家给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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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实在太离奇了,网友们纷纷表达了各自的看法,让我们一起看看大家都说了些什么。

有网友认为,这位大妈的行为,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他们觉得这位大妈完全可以找个公共厕所,或者找个合适的地方解决,而不是在大街上做这种事。

还有些网友觉得,也许这位大妈有特殊原因,才会在这种地方采取如此行动,他们表示理解,但仍然认为,应该在合适的条件下解决问题,而不是在公共场所进行。

还有网友则从幽默的角度看待这件事,他们觉得大妈的表现实在是太“有创意”了,认为这绝对是一次独特的“马桶体验”,可能成为大妈一生中最难忘的经历。

无论如何,这件事的影响远不止于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个怪异的事还是涉及到了法律问题。

首先,郝志敏女士的马桶是商店的样品,本来用于陈列和销售,可大妈未经允许,在没有购买的情况下使用了这个样品,并在上进行了排泄。

这不仅是对郝志敏财产的侵害,还导致了马桶不能再出售给其他顾客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因此,郝志敏女士有权要求大妈赔偿,这种赔偿可以包括购买这个马桶,以弥补损失。

其次,大妈在公共场所脱裤子解手,还将涉及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尽管大妈的行为可能是出于特殊原因,但在公共场所保持文明行为是我们的基本要求,违反这一规定,就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件事虽然有些荒谬,但也有可笑之处,大妈的行为似乎带有一些滑稽的成分,尤其是在用纸巾擦拭后,还彬彬有礼地合上马桶盖子,能说她真的不文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