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入伍,服役于山西武警某支队,九五年一年,参加过八次死刑执行。
担任过捆绑手,刑场内外警戒,副射手,射手等任务,处决的犯人有黑恶势力,盗墓团伙,通奸杀人,邪教组织等等。
死刑犯在看守所的监房是单独隔离的,因为死刑犯都戴脚脚镣手铐,所以还有一两个别的人犯陪同,照顾生活,防止自残自杀。
行刑前夜,武警会重点监管,游动哨基本就在监舍墙头徘徊,听过整晚上鬼哭狼嚎的,也听到过脚镣拖地哗啦哗啦一晚上不歇气的,还有透过监窗发呆的,还能踏踏实实睡觉的,没有。
早晨六点,出任务的武警整队,下监舍提人,吃完早饭,取下脚镣手铐,换上五花大绑。
绑法也是专业科目,绑上就只有很小的活动空间,在喉头还有一根绳,防止犯人喊反动口号,这时只需往后颈轻轻一带,就喊叫不出声了。
八点游行,到审判地点公审,宣读罪行,等审判长一声:拉赴刑场,执行枪决,便警笛齐鸣,公安法院的车打头,武警押解的囚车在后,往郊外驶去。
刑场都是指定好的,远郊无人之处,五百米外就开始外围警戒了,到达地点,犯人下车,依次跪伏。
到这个时候,基本上就没有还能走得动道的了,都是由两个捆绑手搀扶着的。
行刑手就位,戴墨镜口罩,执五六式半自动,一般由第三年老兵担任。
法医到场,最后验明正身,刑场指挥挥旗,子弹上膛,吹哨,一声枪响。
副射手上前,查验尸体,防止有一枪没毙命的。北方行刑是爆头的,枪口就离后脑勺两寸,7.62毫米的口径,这一枪下去,可想而知了。
之前说过,射手一般由第三年兵担任,我当年第一年啊,怎么轮到我当射手了?
我至今还记得那天,九五年的十二月十五号,其实我本来是担任副射手的。
当时的刑场指挥是我们支队参谋长,正要小红旗一挥,射手子弹上膛的时候,他看到我前面的射手腿在打哆嗦,骂了句粗话:什么xx素质,副射手顶上!
我在后面,条件反射一个正步向前,接过射手的枪,脑子一片空白,挥旗,上膛,吹哨,开枪,几秒钟时间,根本来不及有个人情绪。
完毕,当地政法部门还招待了一餐饭,然后回中队,指导员还专门给我做了一通思想工作,然后给批了十天探亲假,所以我还是我们那一批同年兵里第一个回家探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