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有媒体报道,在四川达州发生一场悲剧:小伙子今年20岁,疑在送货途中,与一位老人剐蹭,然后,赔偿一百元和解了。

大家都以为这是破财免灾罢了,谁成想,老人的子女得知消息后,反悔并要求追加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是多少,还有待调查,据网传说是5000元。

要说,赔五千块钱也不是个小事,但是,比起生命安危来,也不是多大的事。如果这件事轮到年龄稍大一点的人身上,痛痛心也就解决了。

当事人小伙才20岁,心理素质有些不太成熟,再加上,超市把他开除了,雪上加霜的事肯定一时接受不了。至于,是不是因此事导致的结果,那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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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负责人说:“100元赔了就辞职了。”

记者问:“他辞职的理由是什么?”

超市负责人的回答是:“没有理由,他就是不想做了。”

渠县县政府的工作人员说:“已经组织三方私下协商好了,超市那边已赔偿死者家属数十万元,到此协商结束。这个死者家属勒索的事情,我们还没有得到证实。”

看完视频,脑子里莫名地闪现出很多个大问号。评论区的网友们也和我一样,由于事情太复杂,牵扯的人也多,一下子捋不清头绪,觉得自己似墙头草,不知道该朝哪边倒了。

小伙子剐蹭老人赔偿100元只是导火索,他投河自尽的罪魁祸首到底是谁呢?

有人说:“超市该赔,十万块一点不多。”

也有人说:“找错人了吧?应该让老人的儿女负全部责任。小伙子就是被他们逼死的”。

他自己呢?难道,小伙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心大了,事就小了;心小了,事就大了”,这句话可是至理名言,不能不承认。

还有一句也很有道理:“你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

小伙子投河自尽了,是该同情。但是,我们不能用“受害者无罪论”大刀阔斧地怪责别人。

这件事到底谁之过?我看小伙子的父母也脱不了干系。毕竟,谁都不是圣人。

老人的儿女要求追加赔偿5000元,听上去过分了,其实谁都不敢乱来。谁不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万一肇事者不接受,报警了咋办?所以说,他们讹人的可能性不大。

既然这样,小伙子的家长就应该有点担当,更应该拿出态度来,该赔则赔,早点处理完这件事,也不至于惊动超市,更没有小伙子被开除这回事了。

人生没有对错,少问别人为什么,多问自己凭什么。剐蹭老人是事实,赔偿人家是应该的。看在老人家年纪大的份上,多赔偿一些也是正常的。如果你觉得他们追加的太多,或者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可以不接受私了,法律自有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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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都是肉长得,其实,他们都没错。错就错在,各人站的位置不同,没有换位思考罢了。

所以说,发生这样的事,完全是因果关系!“吃亏是福”是件很简单的事,常常被一些斤斤计较的人搞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