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婚姻讲究“父母(家族)之命、媒妁之言”,孩提时期就订婚的情况并不鲜见。胶东历史名人“甲骨文之父”王懿荣即是如此。
王懿荣出身的“古现王氏”,明清两代科甲绵绵,是登州府福山县的名门望族。按照当时普遍的门当户对观念,该家族的联姻对象,也都是福山或者周边州县(如蓬莱、栖霞等)的官宦之家。
根据《王文敏公懿荣年谱》的记载,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王懿荣虚龄刚刚三岁之际(王懿荣出生于道光二十五年),其家里就为他物色好了娶亲对象。当时,他的祖父母均健在,其中祖父王兆琛在山西担任巡抚,祖母于太夫人在福山原籍。此次订婚就是于太夫人亲自主持。

关于订婚的起源,年谱中有这样一段记载:“(于太夫人)闻戚党称颂蓬莱黄公熙亭讳宗敬次女姿禀端淑,性情柔顺,乃为公(指王懿荣)议婚黄氏。”
也就是说,有亲戚在于太夫人面前对蓬莱黄宗敬的次女大加赞赏,于太夫人听后心动,就产生了为王懿荣订婚的想法。(注:黄宗敬曾任直隶邢台县典史,其女黄氏出生在邢台任所,七岁方跟随母亲回到蓬莱。大概就是回到蓬莱之后,王家有亲戚见到她,然后推荐给了于太夫人。)
黄氏年长王懿荣四岁,当时也就是七虚岁。虽然民间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论调,但同时也有“女大十八变”的说法。综合来看,这桩婚姻的主要促成因素并非黄氏个人的外貌或品行,而是其书香官宦家庭的出身。(注:据《蓬莱县志》,黄宗敬为补注监生,历任典史、知县等职务,赏戴花翎。)
实际上,黄家之所以答应这门亲事,看重的也是王懿荣家族的特殊地位。对此,年谱中记载道:“时熙亭公之封翁南城公讳璿光方卸江西南城知县篆,就养熙亭公保定寓宅。南城公谓熙亭公曰,吾郡大姓,惟福山王氏德最厚,故其世泽亦最长,子孙蕃昌,科第绵延。中丞公(指王懿荣祖父王兆琛)第五子(指王懿荣的父亲王祖源)尤孝友笃厚,其后必大,可许之云。”
由此可见,黄家对三岁的王懿荣并无具体印象,但对其家族底蕴评价极高。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这门亲事就此定下。
王懿荣与黄氏具体成婚,是在十五年之后的同治元年(1862年)。当时,王懿荣虚岁十八,黄氏虚岁二十二,成婚地点是在保定(黄家在保定有住所)。
成婚之后,黄夫人的表现相当贤惠。王懿荣早年多次乡试不第,都是黄夫人在后面一直鼓励。而他能潜心于金石研究,也得益于黄夫人对家中大小事务的细心操持。可惜年不假年,光绪三年,三十七岁的黄夫人因病早逝。没有亲眼见到王懿荣后来在科举(光绪五年中举,光绪六年连捷进士)及治学上的辉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