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温州,最近发生了一起关于家长送礼给老师的事件,引发了广泛争议。据报道,一位家长因不同意将班费用于购买礼物而被从班级群踢出,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此事。

教师节即将到来,班级群里讨论送礼的话题变得非常活跃,尤其是几位家委会成员表示要为老师们购买礼物。

然而,这位家长认为送礼应该是个人自愿的行为,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权,没有必要在群里强行讨论。他也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张,他并不想干涉他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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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终,家委会决定执行送礼计划,并购买了4份礼物(包括鲜花和水果),总共花费了912元,平均每位老师的礼物约为228元。

家委会认为这笔费用在每位家长身上分摊下来不到30元,数额并不大,所以决定从班费中扣除。然而,这位家长对此持反对意见,他认为送礼应该是个人自愿的行为,不应该强迫学生和家长参与。

他认为,送礼只是一些家长想要展示好意的方式,而他成了被动接受的对象。因此,他认为家委会的做法是错误的。

他在群里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认为这笔费用不应该从班费中支付。他认为班费应该用于学习,而不是购买礼物。至于是否愿意给老师送礼,这应该是每个人的自愿行为,而不应该强迫他人参与。

家委会看到他持异议后生气了,并要求不愿意送礼的家长退出群组。这位家长意识到他们在针对自己,但他仍坚持认为强迫送礼是不合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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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更令他无法接受的是,他发现自己被踢出了群组。他意识到自己因为这个问题被踢出群组,将错过与其他家长讨论与孩子教育相关的事情的机会。那些踢他出群组的人还嘲讽地说他应该赶紧换个学校,因为这所学校不适合他这样的"大人物",这使他更加难以接受。

这位家长无法接受这样的待遇,于是向有关教育管理部门举报了此事。

得知举报后,他期待这件事能得到妥善处理。然而,当管理教育部门在深夜致电核实情况时,对方的态度不友好。他们询问他是否确认老师已经收到礼物,并质疑他是否真正了解情况。

他感到为难,因为送礼的并不是他,他确实不知道老师是否收到礼物。但他认为正是因为不知道老师是否收到礼物,才反映此事并希望进行调查,以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然而,在对他的问题进行质询时,管理教育部门未提供任何证据,却表现出不满。这位家长对此感到愤慨。

因此,他将这件事公之于众,引起了广泛关注。

对于这个事件,有人认为,购买4份礼物总花费912元,每位老师的礼物只花了约228元,并不算高昂。在教师节这个特殊日子里,适当表达对老师的感激是应该的。

但也有人认为,这些只是一些喜欢炫耀的家长们的行为,他们只是想要掏别人的腰包来显示自己很慷慨,并把送礼当作一种强制行为。这自然会引起一些家长的不满。学校是教育学生的地方,不应该教导学生们送礼物。

还有人认为,管理教育部门深夜致电并不是因为非常关注这位家长的问题,而是因为这个事件给他们带来了困扰。

针对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管理教育部门再次做出回应,表示已经展开调查处理,并得出了初步结论。关于结论是什么,需要以公示信息为准。

因此,教师节送礼是否违法呢?

通常情况下,教师节送礼给老师属于正常行为,是学生对老师表示尊重和感谢的方式,并不违法。

然而,如果送礼者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并进行巨额礼物的赠送,同时,老师在收受巨额礼物后,利用职务或其他影响力为送礼者谋取不正当利益,那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老师的教育让学生受益匪浅,在教师节时,适当地表达心意是可以的,例如送一些小礼物。然而,强迫每个家长都参与送礼就是不合适的行为。

你对教师节送礼是否应该强制?请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