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刘虎 巫英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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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示范基地。巫英蛟 摄

寿光,一个并不起眼的山东县级市,但“寿光蔬菜”却闻名遐迩。历经三十多年,寿光已成为全国蔬菜集散地和全国蔬菜贸易核心基地,形成了国家级寿光蔬菜批发价格指数,在全国蔬菜大市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最近,这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其骨干企业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下称“控股集团”)下属平台公司被以“非法经营罪”立案调查。日照市莒县公安局认为其进行无证期货交易。

警方的做法令一众专家都看不懂了。被誉为“期货之父”的中国期货市场创始人之一常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任兴洲、中国证监会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对该案研究论证后认为:根本不是期货。

“很明显,公安是为了搞钱。若定罪了,将罚没收获上百亿。”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相关负责人说。

01

蔬菜领军企业开创的大宗农产品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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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巫英蛟 摄

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成立于2009年,是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也是“寿光蔬菜”品牌的市场化运营主体。

“作为国家领导人充分肯定的‘寿光模式’的领军企业,我们的蔬菜产业基地遍布全国,为全国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寿光方案’。”

据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2008年至2015年期间,控股集团依照当时政策,先后在天津、北川、青岛设立大宗农产品交易平台,构建起辐射京津冀、链接东南亚、面向日韩及中亚欧洲市场的大宗农产品及地方名优特农品线上线下融合联运的贸易物流网络,成为寿光蔬菜产业供应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2009年寿光市政府批复控股集团组建菜果电子交易市场,2010年2月更名为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2010年12月,在天津市政府的邀请下,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作为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农业金融创新重点项目被引进滨海新区,并更名为: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天津)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交易市场”)。

具体交易模式是:买卖双方通过交易市场签订非标准化的商品现货电子合同(交收时间、交收地点、交收规格等条款均不固定),交易的是商品现货,交易双方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实物交收,都是按各类农产品现货贸易的特点和标准进行交收,既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进行交收,也可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替代产品交收。

“因国家层面未对大宗农产品交易场所出台统一的指导性政策文件,致使各省市的监管执行标准不一。国内运营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大多都普遍遇到客户投诉,亏损客户向平台索赔,但对此处理方式均以民事经济纠纷形式调解。”

经营期间,天津交易市场也发生过一些客诉纠纷。几起纠纷经天津高院、天津二中院、滨海新区法院三级法院审判,结果均认定:天津交易市场系合法成立,交易商在平台的所有交易均合法有效,受害人损失系其自身原因造成,应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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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的相关民事裁判文书(局部)。受访者提供

直到日照市莒县籍客户刘某芳的出现,纠纷解决方式滑向了不同的轨道。

2014年底,刘某芳在天津交易市场开户。“当时市场明确提示交易有风险、参与需谨慎,其认可交易规则制度,确认自愿承担因参与交易产生的损失。”

刘某芳从事大蒜、土豆贸易,于2014年底在市场自愿开户交易至2017年底,交易期间出入金差额为240万元(含盈利入金),因其不愿承担损失多次到天津要求赔偿。

2018年初,天津交易市场基于其在平台的交易数据经双方协商,天津交易市场支付刘某芳交易补偿金119万元,自2018年1-5月分为五次已支付。2018年4月27日,刘某芳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以经济损失为由上访要求公司赔偿。

后来,天津交易市场配合地方大宗商品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自查整改,并按照天津市政府政策要求,在遵循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引导客户退出,于2020年11月4日注销。

天津交易市场至此已不复存在,但刘谋芳埋下的雷,多年后还是引爆了。

02

警方“经营”了6年的刑案

今年4月26日,日照市莒县公安局以刘某芳“到公安机关报案”为由,依据山东省证监局今年2月出具的“非法期货交易”认定函,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已注销的天津交易市场立案侦查,并对控股集团实控人杨某、及控股集团旗下交易平台运营管理团队成员王某、胡某等采取了刑事措施,强制关停了运营中的青岛汇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并对天津交易市场的原区域代理商逐一采取了刑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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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公安局。巫英蛟 摄

事实上,这已是莒县公安局的第二次立案。2017年,该局就针对刘某芳举报,对天津交易市场立刑事案调查。莒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莒县公安局解除相关人员的刑事措施。时隔六年后,莒县公安局再次立刑事案,对于同一主体采取了两次不同处理方式。

“公安机关明面上是以刘某芳的报案为由头,但背后另有玄机。”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方面了解到,早在刘某芳此次报案之前的2022年,警方就向天津证监局要求出具天津交易市场“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函,被其拒绝。在警方的一再要求下,天津证监局仅出具了天津交易市场“不具有期货交易资质”的函件。

“我们本来就不是从事的期货交易,没有这个资质很正常。”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法务负责人称,“山东证监局的认定函出具时间为今年2月,也在刘某芳报案之前。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莒县公安早就与山东省公安厅开始接洽,要整我们。”

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方面认为,自立案以来,莒县公安局的种种行为令其感到不公,包括——

办案扩大化。被立案侦查的是天津交易市场,但公安机关对控股集团旗下的北川维斯特商品交易市场、青岛汇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原区域代理商、郑州正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逐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调查。

选择性执法。控股集团旗下交易平台的交易模式与山东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牡丹国际、山东大宗等其他7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相同,但警方却仅对控股集团的交易平台立案。

逐利执法。莒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不收集无罪证据,对每个传唤讯问的交易平台代理商均采取交纳保释金予以释放,执法具有明显的趋利性。

过度执法。山东省政府《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意见》其模式与期货交易表面上存在某些相似之处,但和期货交易还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山东公安机关针对共性认定非法期货交易属于有目的的过度执法。

据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方面了解,莒县公安“已经找了350多人。最少的交了20万,最多的交了500万,给了钱才能放人。控股集团实控人杨某也是承诺交2000万,莒县公安局才给办的取保。经粗略统计,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已经获益了约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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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该案无关的青岛汇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也被强制关停,办公区空空如也。巫英蛟 摄

潍坊警方一名资深警员向笔者表示,莒县公安办理此案纯属为了利益驱动,“经营案件”。据了解,其认定天津交易市场的非法经营金额是50亿元,加上最低一倍的罚金,便可轻松将100亿元收入囊中。而莒县2022年全年的财政收入为22亿元。

“办这一个案件,就可供莒县财政吃四五年。这就是他们的动力。”

03

期货市场专家还是莒县公安更权威?

那么,天津交易市场到底从事的是不是期货交易呢?

2023年8月7日,受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组织业内专家,在北京召开了“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天津)商品交易市场业务模式专家论证会”。

专家组成员包括:中国期货市场创始人、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常清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任兴洲, 中国证监会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北京工商大学期货研究所所长、上交所特聘专家委员胡俞越教授,商务部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周旭。

该论证会最终得出结论:天津交易市场符合《电子商务法》定义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性质,其交易模式和经营行为属于《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的商品现货电子商务活动;交易模式符合由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文件规定,属于商品现货交易,不属于期货交易。

与会专家得出该结论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是交易目的不同。天津交易市场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目的是依托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产业优势,服务于农产品的产需对接和市场流通,并能够为交易商提供电子交易、物流配送、品牌管理、质量检测等供应链综合服务,是寿光蔬菜产业供应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期货交易的目的是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

二是主体功能不同。天津交易市场不参与交易,不负责客户的交易资金管理及结算业务(由第三方托管银行负责),也不为交易商提供履约担保。而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三是交易对象不同。 买卖双方通过天津交易市场签订的是非标准化的商品现货电子合同(交收时间、交收地点、交收规格等条款均不固定),交易的是商品现货,不是期货合约。

四是交易资金用途不同。在天津交易市场实现交易的买卖双方采用的是定金交易,定金更主要的是作为采购农产品现货的预付货款。而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杠杆率高,且期货保证金主要用于盈亏结算。

五是交收时间、地点不同。天津交易市场规定交易双方可以每天进行农产品现货交收,也可以到期交收,而不是期货合约交易规定的按月交割(每月只有一次交割活动)。同时,交易市场在全国设立了近百家交收仓库,为现货交收提供便利,而期货交易所的交割仓库数量较少,且必须在指定交割仓库交收。

六是交收标准、方式不同。天津交易市场的交易双方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实物交收,都是按各类农产品现货贸易的特点和标准进行交收,既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进行交收,也可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替代产品交收。而期货交易只能按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进行交收,不允许以替代产品进行交收。

基于以上分析,专家们认为“随着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集中交易、交易撮合已成为农产品现货贸易和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趋势,并非期货交易所独有。对交易方式的判定,应从以上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不能因为某个单一特征相似,就简单地认定其为期货交易。”

“难道这些业界知名的权威专家,认知还不如莒县办案警察?”辩护律师称,目前国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客诉均以民事经济纠纷形式处理。

例如,菏泽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和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原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两家平台为最具有代表性。2021年10月、11月,有多个客户在山东省商务厅网站进行举报投诉,在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参与交易亏损巨大,但均未受到刑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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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在该大厦内正常营业。巫英蛟 摄

04

行政机关内部文件刑事效力之争

常清、任兴洲、胡俞越等专家教授已明确否定了山东省证监局的认定函内容。另一方面,跳出认定函内容本身来看,行政机关出具的内部函,是否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办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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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证监局在此办公。巫英蛟 摄

事实上,莒县公安手中的“尚方宝剑”在全国类似案件中早已被砸碎。

2014年,扬州新奇电器有限公司生产了一种“‘强能’牌SE-纳米波治疗仪”被竞争对手举报。扬州市邗江区食药监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查办了新奇电器非法生产、销售无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案。案件影响重大,国家食药总局将其纳入了当年“医疗器械整治十大典型案件”。

是时,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为由,提请邗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主要依据是国家食药总局办公厅作出《关于纳米波治疗仪产品分类界定的函》,称该产品应作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故新奇电器属非法生产、销售无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

实际上,新奇电器申报的是家用保健电器产品,并非医疗器械。该公司遂将国家食药总局诉至北京一中院,请求撤销该行政确认。该院下达裁定称:

“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的处理需要以行政认定意见为前提,否则行政主管机关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就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适用或与案件事实相关的专业问题所作出的意见,对于刑事司法机关只具有参考意义,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本案中,涉案刑事案件是原告涉嫌非法生产、销售无注册证的医疗器械,而针对该犯罪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并未要求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以行政主管机关的意见作为定案的依据。”

后来,邗江区检察院撤回了起诉。

无独有偶,《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11期,刊载了一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诉卞飞非法经营案”的裁判文书,其主要裁判要旨是:人民法院认定非法经营行为,应依据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内部文件,应当全面审查其是否符合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单独据以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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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认为不得单独以行政机关内部文件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莒县公安局拿着山东省证监局的内部函作为尚方宝剑使用,根本没有合法性。”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法务负责人说,“他们根本不知道一旦案件推进下去,将会给整个行业造成多大的恶劣影响。”

05

办案在莒县,“受难”在全国

据了解,寿光蔬菜产业及品牌历经三十多年不断积累,已成为全国设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标杆。

截至2022年底,寿光设施蔬菜种植面积60万亩,从事蔬菜大棚生产人员约10.7万人,蔬菜年产量450万吨,年交易量900万吨,年产值110亿元,年交易额约200亿元。寿光蔬菜产业入选我国首批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领导人曾两次点赞“寿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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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示范基地(局部)。巫英蛟 摄

“作为寿光蔬菜民营企业的优秀代表——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遭此一难,造成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据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法务负责人介绍,控股集团是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寿光蔬菜”品牌的市场化运营主体,国家农业产业龙头企业500强,总资产40亿元,年营业收入30亿元。集团经营业务涵盖蔬菜种业研发、蔬菜种植、蔬菜加工销售等蔬菜全产业链,现有职工1800多人。

“集团承担着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潍坊配送中心运营工作,在我省及江西、四川、西藏等地布局了30多万亩设施蔬菜产业基地,扶持带动了全国10余万农户走上了增收致富之路,同时,三年疫情期间,集团全国布局的蔬菜基地在蔬菜稳产保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控股集团先后荣获国家级农产品专业市场、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国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现代高效农业领域领军企业、山东省新六产示范单位、山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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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荣誉墙。巫英蛟 摄

“我们这样一家实实在在做事的企业,竟然是非法经营?”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法务负责人说,“案件发生后,社会各方面都高度关注,尤其是金融机构、合作商、基地、职工等利益诉求方不同程度地对企业发展前景提出担忧,企业在融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风险已逐步显现,进而对寿光蔬菜产业、金融环境、社会稳定等方面也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公安机关对实控人杨某采取强制措施后,企业内部人心惶惶,管理层和职工思想极不稳定,已有超过150名职工办理离职手续,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集团与1200余家蔬菜合作社、大型连锁商超及2万多农户建立了合作关系,目前已有部分合作商临时中止合作协议,如果事态继续发展,将会引发集中维权风险。”

更重要的是,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相关负责人说:“寿光蔬菜批发价格指数是全国蔬菜价格行情的风向标,我集团已承担该指数运营近十年,对全国蔬菜产业布局及年度产量形成了企业级评估体系,同时果蔬类农品种植管理及大宗农产品贸易流通标准方面得到了行业认可。该事件将会严重影响全国蔬菜大市场建设步伐,可谓办案在莒县,受难在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