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永康西路往安仁连接线方向

发生一起机动车和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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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警示】翻越栏杆?违规驾驶?悲剧了......

目前,翻越隔离栏的韩先生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

未戴安全头盔的李先生

均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让我们一起看看从这起事故中

我们能获得哪些警示

01

过街要走人行横道

翻越隔离护栏的危害:

“横穿公路跨栏杆,伤亡危险紧相随”

1.危害自己

交通隔离栏、绿化隔离带等交通安全隔离设施,是为实现人车分道、车车分道而设置的物理设施。当行人跨越隔离设施过街时,会因与机动车出现方向冲突而发生事故,进而酿成悲剧。

2. 危害社会

在车道内,车辆以正常速度行驶,可因为行人翻越护栏,迫使车辆速度下降或变道,甚至发生人车相撞、车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02

规范驾驶机动车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取得驾驶资格方可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

:不需要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电动轻便摩托车

:持F证、E证、D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第十四条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

电动普通摩托车

:持E证、D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第十四条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

事故没有彩排

人生不能重来

成都崇州公安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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