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勉县发生过一起案件,有一个刚出生56天的女婴,被埋葬在路边绿化带里,凶手正是她的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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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2日下午4点钟,陕西省汉中市勉县的110接线员接到一个报警电话,一个女人带着哭腔,第一句话是:“我把女儿弄死了,我是江莉。”

接线员一时没反应过来:“你女儿怎么了?”

女:“(哭泣声)我女儿找不到了。”

警:“你女儿找不到了是吧。”

女:“是的。”

警:“是怎么走丢的?”

女:“(抽泣)不是走丢的,是我把她弄丢的。”

警:“你把她弄丢了,你怎么回事,你说清楚。”“在什么地方把你女儿弄丢了?”

女:“我在家把女儿弄丢了。”

警:“你女儿多大?“

女:“两个月。”

警:“两个月?你女儿丢了?你女儿才两个月,怎么从家里走呀?”

女:“我不知道,一直在找,一直在找,可是后来,我还是找不到。”

警:“你说的话我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今天都已经多少号了,你当时(一周前)丢了孩子,为什么不报案。你在什么地方?”

女:“我在河堤这边。”

警:“你们家住在什么地方,你把女儿弄丢的。”

女:“(哭泣)”

警:“(提高嗓门)喂?喂?”

(忙音)

报警电话被挂断了,警方再回拨,就已经打不通了。

这个电话听起来没头没脑,但接线员认为,电话那头女性报警人的情绪很真实,那种母亲失去孩子的焦虑不像伪装。虽然平日也会接到很多报假警的骚扰电话,不过讨论后,110中心的工作人员们还是决定,兵分两路核实这个报警电话。

一方面通知河堤附近的巡警队前往江莉所说的地点巡查,另一方面筛查勉县所有名叫江莉的适龄女性。

勉县有200多个江莉,有50多个和电话中的女性年纪相仿,民警一时无法确定哪个才是报案人,还是将视线移回那个拨打报警电话的号码。

这个手机号码的机主是一个名叫田云伟的男子,他出生于1991年,当时23岁,家住火神庙村,一队民警直接赶往该村查证。

田云伟并不在家中,家里只有他的父母。这个家看起来有些破败,田父看起来老迈、反应迟缓,原来他不仅有精神问题,还因脑血栓引发了偏瘫,而田母是聋哑人,智力也有问题。

街坊们说,田云伟确实有个叫江莉的女友,两人还没领结婚证,只在村里草草摆了酒,两个月前刚生了个女儿,平时一家三口在勉县县城租房居住。

虽然没找到田云伟,但家里人将田云伟的另一个手机号码给了民警,他们拨通了这个电话,终于联系上了田云伟本人。

接线员询问田云伟,他是否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小孩,得到肯定回答后,接线员追问小孩现在是否由他和女友带着,他冷静回答:“我妈带着呢。”

接线员继续追问了两遍,是否确定孩子由田母带着,现在孩子是不是还和田云伟他们在一起,都得到了他肯定的答复。

此时,民警已经去过田云伟火神庙的老家,确定了他不在当地,他的母亲也并未帮他带孩子,这个谎言令民警们预感不妙,但接线员担心打草惊蛇,先佯装相信了田云伟的话,嘱咐他没事不要打110,以免浪费警力资源,然后就先结束了通话。

在反复对比了江莉的报警电话和田云伟的电话录音之后,民警又一次拨通了田云伟的电话,想核实更多情况。警察询问田云伟是否知道江莉在哪,田称江莉跟他在一起。在民警试图询问田云伟的具体住所地址时,他含糊其辞,并称不知道房东的具体姓名。

这次挂断后,江莉主动打来了电话,她说自己刚才手机没电了,所以没有及时再跟警察联系,接线员与她确认,“你(刚报警时)第一句话是你把你女儿弄死了,是吗?”江莉回避了这个问题,再次说自己就是那个报案说女儿被弄丢的人。接线员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江莉说,女儿没丢,是他们(家里人)跟她闹着玩儿的,想让她过几天开心的日子,所以把女儿带回老家了。

江莉说:“我就是把女儿找到了,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显然,田云伟和江莉在一起,并且商量好了由江莉回拨报警电话,想让警察不再追查。但很快,警察登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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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莉拨打第一个报警电话后不到24小时,民警们通过田云伟给出的模糊不清的线索,查到了他和江莉所在的出租屋,面前的这对情侣,看起来非常年轻,尤其是田云伟,“戴着眼镜,像个大学生”。他们显得有些紧张,不过仍是那番说辞,“孩子送回农村老家了”——这早已被证实过是谎言。

被当场戳穿后,江莉又说,他们把孩子送到陕西安康的一个姐姐家了。民警要她当场打电话核实,江莉拖拖拉拉不肯打,还偷偷给姐姐发短信想提前套好词。

民警干脆直接拨打了这个姐姐的电话,询问是否知道孩子下落,姐姐否认了这点,称孩子虽然去她那儿玩过,但现在在哪,她完全不知情。

这对年轻的父母在撒谎,警察怀疑,他们将孩子送人或卖掉了。

警察将他们带回审问,两个小时后,田云伟扛不住压力终于交代,女儿已经死亡了。

事发当天,田云伟和江莉因为田云伟没买够女儿的奶粉和尿布吵了一架,江莉愤而离家,她说自己半小时后回到家,就再也没看到女儿了。

而田云伟起初说,孩子是自己翻身时窒息而亡的。但两个月大的婴儿根本不会自己翻身,后来田云伟终于松了口,说是自己把孩子掐死的,尸体就埋在将离出租屋约500米的一个红绿灯附近的绿化带里。

(田云伟指认埋尸现场)

田云伟为何掐死亲生女儿?

田云伟和江莉是彼此的初恋,他们能走在一起,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似的家庭背景。在江莉很小的时候,她的父亲就去世了,她被人收养,家里比较贫苦。而田云伟的家庭如前所述,不仅贫寒,父母还都有精神和健康问题。

田云伟来到勉县打工后,结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江莉。江莉说,“我长这么大,真正喜欢一个男孩子,用心的去付出的,没办法用语言表达的感觉,说不出来,但是心里却是很甜很美的感觉。”

相识一年多后,田云伟把江莉带回了家,去之前,他就让江莉做好心理准备。他说,“感情归感情,现实归现实。要考虑好,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但江莉坚定地说,自己不在乎田云伟的家庭如何,她爱的是这个人,两人可以慢慢奋斗,一起创造。“男孩子就算是富二代官二代又怎样,我想要的是一个有智慧的人。”

确定心意后,田云伟和江莉在一起了,两个都带着伤长大的年轻人遇到了爱情,平日也彼此疼惜,事情似乎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但在一起不到一个月时间,江莉就意外怀孕了,宝宝来得太突然,江莉想要把孩子打掉,但田云伟不同意。

他认为,自己的父母年纪大了(潜台词应该是他们也要抱孙子了),而且打掉孩子,可能对江莉的身体产生不好的影响。

在田云伟的坚持下,孩子出生了。

(田云伟与江莉的家)

在孩子出生前,田云伟每月一千多元所有的收入需要供养父母,以及维持他和江莉的开销。单生孩子,前前后后就花费了一万多元,相当于田云伟的全年收入。

孩子出生后,每月开销约两千元。另外,田云伟还提到,他们需要缴纳一笔计划生育罚款。(我查询了2014年的相关法规,有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江莉原本就没有工作,因为营养跟不上,产后短短两个月,江莉就瘦了二十斤。

沉重的经济压力下,田云伟和江莉频繁发生争吵,案发前,两人已经有一阵子不怎么说话了。

田云伟也在孩子出生后也辞去了工作,打算过完年再找新的工作。

他每每看着瘦弱的女儿,就会想到自己的童年,他的童年几乎没有任何温暖,全靠爷爷奶奶接济才艰难地生活下来。

2014年2月5日,因为田云伟没有买够孩子的尿布和奶粉,江莉和他又爆发了一次争吵,吵完后,江莉冲出门去,田云伟要她带上孩子方便喂奶,她拒绝了。

田云伟和女儿单独留在出租屋里,孩子不停哭闹着,他突然感觉无法忍受,掐死了两个月大的女儿。随后,田云伟出门把女儿掩埋了。

据田云伟称,最初孩子不见后,江莉天天闹着要孩子,他告诉江莉,他把孩子送人了,对方条件绝对比他们好。

江莉对此反应很激烈,田云伟说,“(江莉)一直在吵,一直在吵,但是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跟她大声说过一句话,因为我心里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压力反正是很大的,感觉压得我喘不过气。”

“毕竟是我自己亲生女儿,我心里也过不去那个坎儿。这个事出了以后,她在我面前提到女儿,我心里也更难过。”

原本两人说好情人节那天去领证,但在2月12日那天,江莉又追问田云伟孩子下落,两人在河堤边争执,田云伟终于告诉她,“孩子找不回来了”。江莉情绪崩溃,拨打了110,如开头所述的,在跟接线员沟通几句后,电话就被田云伟挂断了。

江莉称在报警前,自己对女儿的死亡始终不知情。在指认埋尸现场时,她几度悲伤到站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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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限的资料来看,此案还有一些疑点,比如为何江莉在报警时,称是自己将女儿弄死的?另外,也没有关于江莉为什么同意帮田云伟隐瞒杀死女儿一事的相关心路历程。

案发后,田云伟曾慨叹:“我没权利选择一个好的父亲,选择一个好的家庭。”所以他不想让女儿经历像他一样的艰苦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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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在田云伟入狱后采访了他,询问他女儿出生前,难道就没想到经济问题吗,他回答,“女儿出生的那天,想着做爸爸了,我很激动、很高兴。经济上的问题我也想过,本来打算过完年就去找工作赚钱。我之前打过工,给别人送货,一个月赚1000多元。”

他还提到了父母亲,“现在说对不起已经晚了,我希望我‘老婆’能在外面好好生活,我父亲已经60多岁,母亲50多岁,我不知道今生还有没有机会在他们身边尽孝,希望他们能健健康康的。我对不起自己的孩子,我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田云伟后来面对镜头,对江莉说道:“你对我付出的,胜过我对你付出的一千倍一万倍。你对女儿的爱,也付出得比我多。我现在做了这样的事情,走到这一步,我知道自己错了。”“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后果我自己承担。希望你在外面好好地生活。”

最终,田云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后经过两次减刑,如无意外,他将在今年8月,也就是本月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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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莉的近况不得而知,田云伟那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更是不知如何度过了这近十年的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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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田云伟杀女案中,如果不是江莉的报警电话,以及尽职负责的110接线员,可能这个女婴并不会在世界上留下什么痕迹,她还没有登记户籍,她可以消失得干干净净,如同从未来过。

最近,在韩国有一桩极受关注的案件,牵扯出了韩国社会的“幽灵婴儿”现象。

今年6月,韩国警方通报一名30多岁家住水原市的女子被捕,她在2018年11月生下一名女婴,第二天出院回家后将女儿勒死;2019年11月,她又生下一名男婴,在从医院回家路上,她以前次的方式,同样将其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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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原案凶手)

两具婴儿尸体都被她藏于冰箱中,到案发已经分别藏尸4年多和3年多。

该女子称,自己的丈夫对杀婴一事并不知情,杀婴的原因是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在此之前,她和丈夫共同抚养着三个孩子。她藏尸在冰箱内并无特殊含义。

而其丈夫称,2018年那次,自己并不知道妻子怀孕,而2019年那次,他以为妻子堕胎了。尚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参与了杀婴(但两人同居一室,不知晓妻子怀孕的说法略显荒谬)。

其他被确认已死亡的“幽灵婴儿”,有因先天病如唐氏症而被父亲扔进深山的,有刚出生就被杀害然后埋在家中花园的,有的妈妈故意不喂奶将孩子饿死,运气“稍好”的被父母在网上卖掉……大部分父母杀婴的原因都是经济窘迫,而未婚妈妈则普遍是因为社会有色眼镜或经济压力遗弃或杀死婴儿。

在查资料时,我惊讶地发现,韩国从2021年才开始堕胎合法化,在此之前,虽然也有大量此类手术在医院或诊所进行,禁止堕胎也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执行,但至少从法律层面,堕胎仍是一种刑事犯罪。

截止今年7月18日,韩国已清查出2100名“幽灵婴儿”,其中249名被确认死亡。这些婴儿都有出生记录,但没有申报户口。

这些案件与田云伟杀女案有着相似之处。水原冰箱藏尸案中的母亲在杀死第一个婴儿后的两个月内就再度怀孕了,江莉也是在两人恋爱后一个月就怀孕了,此时她和田云伟对孩子的到来既没有心理准备,也没有经济准备。

其实要避免这一点很简单,只要做好避孕,几乎可以90%以上杜绝这种“意外”。在田云伟一案中,他和江莉的家庭背景令我怀疑他们都没有接受过完善的性教育,这种情况也出现在大部分中国家庭中。

在长达9个多月的孕期中,不知这些母亲是怀着怎样的心态面对腹中一天比一天大的胎儿,而有些父亲,又怎么能反复无视伴侣的生育或堕胎之痛,事不关己地不进行避孕。

新生不再令人欢庆,这些无措的父母无暇他顾,在孩子还只懂吃和睡,毫无反抗能力时,就剥夺了他们的生命。

说回开头时提到的那个问题,我认为,父母并不是先天就爱孩子,尤其在他们还无法成为“完备的人”之前,父母的爱该是满溢而出后才能荫护子女的,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承担,ta又怎能负担另一个生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