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为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都开设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有用线索,促进各级部门改进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投诉(举报)者的可以匿名的,即使不是匿名也应该是保密的,但是在实际中,一些地方的投诉举报渠道如同虚设,这边刚提供完线索,那么被投诉(举报)者就掌握了投诉(举报)者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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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福建家长在网上分享了其打电话给教育局举报暑假班的遭遇:

暑假时,女儿的老师开设了暑假班,要求学生们都要报名参加。很明显这是违反“双减”相关规定的,教育局也三令五申强调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于是该家长打电话去教育局想举报此事。但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却要他提供详细信息以及女儿的的具体姓名、具体班级,否则就不受理。

由于担心女儿以后会受到影响,该家长放弃了举报。后来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他的担忧是对的,有其他家长也举报了老师,并根据教育局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了详细信息,结果被老师知道了,孤立她的孩子,逮住机会就给孩子“穿小鞋”。

此事对该家长的教训很大:不管是何种举报方式,凡是要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谨防被举报。

无独有偶,此前福建福清有一位小学家长,其孩子所在班级的家委会存在乱收班费的情况,每年都要收三四次,每次都是200、300地收,一年就要收上去3万多,可钱都用到哪里去了却从来不清不楚。于是该家长便匿名向“12345”平台反映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