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9月11日讯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洛口中队开展夜间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0时28分许,刘某驾驶车辆行驶至酒驾查处现场时,执勤交警发现其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让其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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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酒精呼吸检测,驾驶人刘某呼气值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刘某称没有驾驶证。

经核实,驾驶人刘某于2016年5月28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槐荫区大队查获,2017年1月13日驾驶证予以吊销,目前处在无证状态。

民警依法对刘某无证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作出罚款12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中国山东网记者 葛婷婷 报道